民事案由库

互易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互易合同就是以物易物,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互相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协议。

纠纷管辖

  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属涉外民事纠纷,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章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处理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9章“买卖合同”部分,其他单项法律、法规对特定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的专门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有关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某一国或某几国的国内法为合同的准据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1月1日起在我国生效,因此,也成为法院在处理一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纠纷时的重要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

刘某诉尹某互易合同纠纷案答辩人:尹某,男,汉族,1957年7月1日出生,无职业,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广厦小区F9楼5单元402室.答辩人因为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答辩人赔偿经济损失15万,答辩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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