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婚姻无效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确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纠纷则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以其婚姻关系缺乏法律规定有效要件为由主张婚姻关系无效,由此引发的纠纷。

纠纷管辖

  因婚姻无效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6~8条、第1 2条的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案例分析

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饶民一初字第166号原告李水花,女,1962年4月29日生,汉族,打工,住上饶县湖村乡茶园村坂头村民小组。委托代理人汪华兰,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吴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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