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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2月份在深圳妇幼做了一个子宫肌瘤微创手术,术中割到我大动脉大出血
医患纠纷,可以起诉
6月初在广州中山医院做甲状腺结节手术,医生把我的左边全切了 是否判断错误和过度手术。
法律分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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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而视
我父亲在2017年因为不舒服去医院检查。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医院误诊了吗?能不能起诉他们?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病情位置:左胯下骚痒。治疗广州和谐医院超过一家⺝,我是不是被医院坑了?
医疗损害纠纷的维权有三种途径可以选择:一、自行与医院和解解决纠纷和解是指在医疗损害发生之后,患者和医院就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二、在医调委的调解下解决纠纷医调委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群众性组织。医调委调解是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患者和医院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活动。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如果患者和医院没有达成和解,也没有在医调委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患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查清案件经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审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不足,这个怎么理解
法律分析:向医院所在地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为医院事故的,可与医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我去医院看牙齿挂了主任医师的号结果是一事故吗个实习生来要求我取了3颗牙齿造成我牙齿麻木很痛苦这属于医疗我去医院挂了主任医师号结果一个实习生来动员我取了3颗牙造成我牙齿麻木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牙齿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只需要承担相关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师故意开错处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诊疗结果错误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的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当事人因此发生争议的,可以委托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是这样的我没怀孕的时候产检都做了四维彩超和小排畸也做了但是小孩生下来胸骨缺失像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做四维彩超和小排畸医院的责任不
可以由卫生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