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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2020-06-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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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产保全也称为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一方申请,对另一方可能会出现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形,依法对与本案件有关的财物进行强制保全措施。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2、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

  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b、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c、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e、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f、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是法人的,提交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打印表。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保全的财产是房产,需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产信息登记表。

  (4)担保函

  申请人为单位,需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则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法院裁定执行

  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后,就会立即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按照原告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相应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二、财产保全费用收取标准

  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笔费用:

  1、担保金,一般你申请保全多少,就交多少。起诉后申请保全的,经法院许可也可不交。

  2、诉讼保全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财产保全也就是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一方防止对方出现转移财产或者是法院判决不能执行的情况,向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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