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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放贷构成何种犯罪

2024-01-1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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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高息放贷构成的罪名可能是高利转贷罪,也可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高息放贷的认定情形是行为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一、高息放贷构成何种犯罪

  高息放贷构成以下犯罪: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息放贷的认定情形

  1.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2.计算复利。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高息放贷

  三、高息放贷要偿还吗

  找法网提醒您,高利贷超过法定最高利息限制的利息部分可以不还,但本金和合理的利息仍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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