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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全身多处骨折 医生忘接手臂术后两年没恢复

2013-07-1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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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两年前,农民工李某成(化名)打工时受伤,包括腰部、胸部、手臂等在内,全身多处骨折。可当时在医院里,医生只为他接好了腰部和胸部等处的伤骨,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就忘了处理手臂的伤,结果那手臂两年来也没有...

  两年前,农民工李某成(化名)打工时受伤,包括腰部、胸部、手臂等在内,全身多处骨折。可当时在医院里,医生只为他接好了腰部和胸部等处的伤骨,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就忘了处理手臂的伤,结果那手臂两年来也没有恢复正常。近日,渝北区法院判决,医院向患者赔付了25000多元。

  据法院介绍,李某成年过花甲,主要在建筑工地打工。2007年10月,李某成因工受伤,被送到北部新区某医院住院治疗。

  经查,李某成手臂、胸部、腰部等多处骨折,并伴有桡神经损伤。随后,医院对李某成进行了手术接骨等治疗。119天后,李某成出院。

  虽然出了院,但李某成并没有像预料的那样康复如初。手术后的一年多里,他时常感到手臂疼痛,不能用力,无法劳动。每次到医院复查,李某成听到的都是同样的解释:“这是正常情况,因为您的年龄大,所以恢复得慢,一般要两年时间才能完全恢复。”

  可手臂病痛一直持续着。2009年12月,经人提醒,李某成去别的医院作了权威检查。结果显示,其肱骨骨折处根本没有连接!

  这下,李某成明白了,原来是为他接骨的医院忘了处理手臂上的伤。于是,李某成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了法院。

  诉讼中,经司法鉴定,医院在对李某成的手术中,未行应尽注意义务(指忘了处理手臂骨折),存在医疗过错。李某成目前的骨不连损害后果,系医院过错行为与李某成自身疾病共同所致。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认定,因为医疗过错,医院应对李某成目前的骨不连损害后果承担60%的赔偿责任。综合各种费用,法院判令医院向李某成赔偿损失257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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