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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注意问题

2015-12-2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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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有医患双方自己协商解决、医疗行政机构与患者协商解决、医学会鉴定解决、法院审判解决四种办法,其中调解机制适用最广也是医患双方最常适用的方式。那么,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医患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方在医疗纠纷调解中不为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有医患双方自己协商解决、医疗行政机构与患者协商解决、医学会鉴定解决、法院审判解决四种办法,这四种办法都存在问题。调解机制的介入,在医患双方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在调解时双方地位对等,使得和解变得可能。调解的成功有利于有效缓解医患关系,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

  一、哪些医疗纠纷可能调解成功?

  1、医院过错明显的案件。比如,需手术切左肢,结果因为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切成了右肢。又如,护理过程中的错误,如把病号甲的药物输给了临床的病号乙。

  2、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不大的医疗诉讼赔偿纠纷。如果患者因为医疗损害导致终身用药,要求赔偿500万,而医院只答应赔偿20万,那么双方的分歧就比较大,不可能达成调解赔偿协议。

  3、损害后果不严重的案件。医疗损害造成了患者特别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双方情绪比较对立,如果意识到调解不可能成功,还一再勉强,不仅耗费双方的时间,还会进一步扩大当事人的损失。

  4、没有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协商,即双方都有协商的意向和诚意。

  二、医患纠纷调解或和解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患者的病历,做好证据固定,防止在谈判过程中病历被篡改甚至重写;

  2、不要盲目找医院或院方某部门谈判;

  3、如果律师介入前,已经开始和对方谈判,不轻易同意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4、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尽快携带您复印的所有病历,找专业医疗诉讼律师做院方过错分析,及是否有调解价值,及调解成功可能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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