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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的项目内容

2017-12-2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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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或患者的家属有权要求责任医院进行赔偿,那么医疗纠纷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下面通过一个案例为您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事件简述】

  李女士到某医院做剖腹产,医院在给李女士进行麻醉时误伤了神经,导致李女士一条腿疼痛,脚不能大幅度向上抬起,李女士因此花费了20多万治疗费,现在想和医院谈赔偿的问题,请问就赔偿就有什么项目?大约可以得到多少赔偿费呢?医院承认是他们的责任,也同意赔偿。

  根据上述李女士的大概事件描述以及其提出的相关问题,下面来理清一下医疗事故可申请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二、事件分析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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