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害惨农妇
老肖与妻子老杨是丹徒高资农民,去年5月,老杨腹部疼痛,来到本市一家大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盆腔炎。住院3天后,疼痛没有减轻,医生让老杨由妇科转普外科,普外科医生诊断老杨患的是急性胰腺炎,经过一周治疗,老杨疼痛越来越厉害。
肖老汉与两个儿子商量,准备转院治疗,但医院却不同意,最终在家属的坚决要求下,院方这才同意。老杨转至南京某医院就诊当天,医院即诊断为急性腹膜炎,并立即施行了手术。在花光了借来的十多万元后,老杨带药出院回家休养。后因造瘘管炎症,老杨回到本市那家大医院住院3天,出院后一周,即于家中死亡。
人财两空踏上维权路
老肖认为老伴的死亡与本市这家医院的误诊有一定关系,当他向院方要求给个说法时,院方一口回绝。
今年春节刚过,老肖来到镇江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律师帮他打医疗纠纷官司。援助中心姚律师告诉记者,当初接手这起案子时感觉难度较大,一方面死者已经安葬,事前未申请过医疗事故鉴定,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另一方面院方是否符合医疗操作规程,有无过错的判定需要很强的专业性,且涉及两家医院,难有定论。此外,更重要的是需要证明死亡与院方医疗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找准漏洞令医院低头
接手案件后,律师首先到南京某医院调取了住院治疗病历资料,并向有关医学专家了解了急性胰腺炎和急性腹膜炎的相关诊断常识,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援助律师最终找到了院方诊断程序方面的漏洞,随即为老肖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今年2月17日,经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镇江市医学会受理了该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鉴定会姚律师拿出最重要的证据:“根据相关医疗操作程序,院方在未能确诊的情况下,应当剖腹探查病因,但院方没这么做,是导致病情延误的关键。”据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们最终作出结论认定:院方与患者小肠部分切除存在部分因果关系,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然而,面对最终的鉴定结论,院方依然未予认同。此后,姚律师又代理老肖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近日,经法院开庭,医院方最终低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院方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共计69700元。
栏目编辑:龚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