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了医疗事故后,都会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存在,那么就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针对相关的法律问题,找法网小编为您总结关于了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医疗事故认定需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阅读完后可以帮助到您。
一、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二、医疗事故认定需注意什么
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① 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 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③ 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3)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几人参加鉴定
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4)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认定需注意什么的知识,医疗事故的认定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相信大家看完后应该对相关的知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找法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