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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科医疗事故争议的认定

2016-08-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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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常发生上的护理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的责任如何承担?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医疗纠纷中护理科医疗事故争议的认定。

  一、经常发生上的护理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

  医疗实践中,常见的护理医疗事故争议包括:

  1、送错药、打错针、输错液、输错血等违反操作规程,经患者造成损害,甚至造成死亡。护士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药品放置混乱、包装更换、标识不明、缺乏医药知识,造成各种用药错误,给患者造成损失,甚至造成死亡。曾有护士误把装入服药瓶的敌敌畏给患者送服,成人量的氨茶碱注射剂错给婴儿肌注致死,青霉素误注给其他患者致过敏反应休克死亡,输血、输液不按常规操作发生严重并发症。

  2、注射操作,违反护理常规给患者造成损害。违反操作常规,肌肉注射致静炎、误入血管外致局部坏死、药物注射过快致患者严重反应,甚至造成死亡。曾经有肌注药物致小儿下肢瘫痪,肌注致青年患者气性坏疽死亡,毒毛旋花子苷K直接静注致患者死亡,头皮针推安定致女婴面部组织坏死等严重事故。也有用药途径错误造成患者严重损害,如凝血酶误作静注,致患者死亡。

  3、基础护理操作失误,喂药、鼻饲、气管滴药、洗胃、灌肠、导尿造成患者损伤,如喂药或鼻饲、气管滴药造成患者窒息,洗胃致急性胃扩张、胃破裂,胃管误入气管,胃管滑入胃内,灌肠致肛门、直肠损伤,导尿致尿道、膀胱损伤等。

  4、对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护理,发生褥疮、坠床。

  5、配合手术操作,内镜检查因护理过失造成患者损害。

  6、专业护理操作或特殊治疗措施违反操作常规,造成影响治疗效果或损害患者,如内科三腔管、人工呼吸机、电除颤、起搏治疗、透析治疗,外科T管引流、胸腔引流、心包引流、脑室引流、­内血肿引流、膀胱冲洗、骨牵引、关节腔闭式连续冲洗,妇科阴道灌洗、阴道内用药,儿科的温箱操作、眼科结膜下注射,球后注射、泪道冲洗、眼压测量,耳鼻喉科的上颌窦穿刺冲洗等,凡护理操作给患者造成损害的,都可能发生事故争议。

  7、新生儿室工作,洗澡、护理不当造成新生儿损伤,抱错新生儿。

  8、执行医嘱错误,造成诊断治疗发生问题,抄错医嘱,不认真执行医嘱,擅自更改医嘱,延误执行时间,盲目执行己发现错误的医嘱。

  9、急、危、重患者特殊护理,没有认真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进行急救处理和向医师、护士长汇报。

  10、护理文书书写错误或不及时书写。

  二、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的责任的承担

  1、实习护士请示和在指导教师带教下发生的差错事故,指导医师负责。实习护士未请示的,实习护士、指导教师都有责任。

  2、护士执行医嘱错误护士负责,如为错误医嘱医生负主要责任,护士负次要责任。

  3、错用药物与药剂科无关的护士负责,药剂科错发药剂科负主要责任,护士负次要责任。

  4、备皮错误,位置摆错致手术错位,手术者负主要责任,护士负次要责任。

  5、手术造成异物遗留体内,如手术者询问护士,护士回答无误,术后发现异物遗留由护士负责。护士清点器物不清告知术者,术者不听的由术者负责。如手术者不询问,护士不提醒术者,术后发现异物遗留两者均负责。

  6、化验室或血库发错血护士认真“三查七对“制度无法发现的由化验室或血库负责。一般发错血,护士应查对发现而没有发现的,两者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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