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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如何做

2020-09-2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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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伤残鉴定,顾名思义就是在医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出现损害,需要对患者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一般是有司法机构根据委托进行鉴定。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上海医疗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如何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上海医疗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如何做

  伤残鉴定分多种,如果是普通人身伤害伤残鉴定,一般到交通队或法院委托的专门司法鉴定部门做鉴定,自己私自做的鉴定只要对方不认可,就得重新做。因为医院做的鉴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部门指定的部门做的才能作为证据

  如果是工伤,其实应该叫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必须先到上海市县、区劳动局指定的机构做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向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也在劳动局) 。事实上,这只是流程,具体操作时,公司或者个人到所在区公立大医院做检查和治疗,之后把病历交给公司人事,他们会帮你向劳动局申请的,劳动局根据病历给你划分伤残等级,并按时把钱打入你个人银行账户。

  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在哪,要看你是上海市哪个区县的。通常劳动局都是指定那么几家做的鉴定才有效,跨区做的鉴定他们不认账的。

上海医疗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如何做

  二、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全文》

  第三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事)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人可以向办理案(事)件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一)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二)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三)鉴定人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四)检材或者样本虚假的;

  (五) 鉴定意见不确切或者有错误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应当从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中,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专业技术资格同等以上的鉴定人实施。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上海医疗伤残鉴定一般是去法院委托的机构进行鉴定为好,如果是自己申请见得的,对方有可能不会承认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上海医疗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如何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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