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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合同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9-09-2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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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患之间有时候也会订立一份医疗合同,对此就必须要注意医疗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相应的法律问题是存在。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医疗合同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医疗合同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医疗合同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二、医疗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医疗合同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缔约过程中,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意思自治是指人的意志可以依其自身的法则去创设自己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依据;在合同中,一切债权债务,只有依当事人的意志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否则,便是法律上的“专横暴虐”。

  但是,意思自治并非绝对的,它必然受到各种限制。在医疗合同中,这一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医方来说,医生的医疗行为必须受到医疗道德或医学伦理的规范。“治疗病人乃医生之天职”,医生没有是否缔约的选择自由;公法也将缔结医疗合同作为医方的义务。因此,医疗合同是一种强制缔结的合同。

  另一方面,对于病人尤其是身患急病重病的病人来说,求生的欲望和医疗知识的匮乏导致了其缔结医疗合同的意思表示的虚假性。“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被一个手拿定式合同的医生挡在门口并问他是否愿意接受合同条件时,病人的回答的肯定性是可想而知的。单从表面上看,这种接受也是自愿的。但这是扭曲的自愿。”饱受病痛折磨的病人难保不会“急病乱投医”。同时,医疗合同的格式化以及医患双方实力的悬殊也决定了病人接受医疗合同的无奈。

  (二)履约过程中,医疗行为的风险性

  医疗行为的直接对象是生理或心理处于不正常状态的生物体,对象的特殊决定了医疗行为所要承担的风险远大于其它民事行为。

  首先,医疗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侵害。

  其次,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个体。

  再次,医疗行为的发展永远是跟在疾病演变之后,正如出现了SARS才开始研发治疗非典的药物一样。

  三、医疗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患者要求义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通常证据的掌握很关键。患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挂号收据、门诊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住院通知书、收费通知书以及送危重病人的人的证人证言等。其次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方面,只要求主张权利一方证明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指出对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可;对方若称已履行合同义务,应由对方举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其合同主体必须要合法,其次便是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以及合同形式的选择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合同书写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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