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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罗湖区卫生局局长连振辉承认受贿百余万

2012-12-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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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天(16日),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面对受贿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的指控,连振辉表示认罪,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他也没有异议。庭审时,连振辉也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深表忏悔。昨天连振辉出庭时情绪稳定,话语一直

  昨天(16日),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面对受贿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的指控,连振辉表示认罪,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他也没有异议。庭审时,连振辉也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深表忏悔。

  昨天连振辉出庭时情绪稳定,话语一直平静。连振辉今年59岁,案发前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该案案发缘于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举报。去年12月27日,他因受贿嫌疑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1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据庭审透露,在被刑拘前,连振辉被双规,在双规期间,连振辉如实交待了自己涉嫌的犯罪事实。

  根据指控,1995年至2005年期间,连振辉利用其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行贿人罗某、詹某、林某、谢某、吴某贤、曾某、廖某、吴某宏(均另案处理)等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对方财物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连振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连振辉自己称,他受贿的钱款主要用于妻子手术以及购置房产。到目前为止,连振辉还没有退赃,不过他在法庭上表达了明确的退赃意愿。

  昨天庭审时,辩护人提出,连振辉在双规期间主动交待了问题,其行为应认定为自首。对此公诉人没有异议。另据了解,连振辉在案发后还配合有关部门制作了警示片以教育广大党政干部,辩护人认为其具有良好的悔罪态度。对于起诉书以及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连振辉基本点头表示无异议,只是在涉及是否存在索贿行为这一条时,连振辉辩称自己没有主动索贿,那些赃款是行贿人主动送的。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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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振辉的10年受贿史

  工程建设受贿104万

  1995年至1997年,罗湖区卫生局泥岗村宿舍楼工程、罗湖区中医院扩建工程相继招标,连振辉利用职务之便,促成罗某承建这两项工程。罗某中标后,将15万元送到连振辉家中。1998年,连振辉推荐罗某承建罗湖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工程、罗湖区中医院莲塘门诊部重建工程,分两次收取了罗某14万元。2002年,连振辉再次为罗某承建罗湖区人民医院医技楼等工程“打招呼”,收受罗某15万元。1996年至2005年,连振辉还于中秋、春节两节多次收受罗某的“红包”,共计30万元。

  1997年,连振辉在行贿人林某承建罗湖区人民医院东门门诊部大楼工程中为林谋利,并收受林的10万元。2003年,连振辉在行贿人詹某承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工程中为詹谋利,并于收受詹某贿赂款20万元。

  医政管理屡屡受贿

  在谢某接手经营6家诊所的升格、迁址等活动中,连振辉给予了便利,从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期间,连振辉每月在办公室收取谢某送来的1.5万元,前后共计24万元,之后他还一次性收受了谢某贿赂款1万元、港币5万元。

  连振辉还帮助曾某解决医疗纠纷,2002年至2005年期间,曾某每年中秋、春节都到连振辉家中送上2万元大红包,前后送了14万元。2005年,连振辉在吴某贤接手经营诊所的升格、迁址等活动中为吴谋利,收受吴某贤的贿赂款共计港币5万元。2001年至2005年期间,连振辉在行贿人廖某经营莲塘医院的活动中为廖谋利,并于每年中秋、春节两节收受廖某的贿赂款各1万元,共计9万元,又于2005年中秋节前一天收受廖的贿赂款3万元。

  医械采购收受美金

  2002年初,连振辉在吴某宏向罗湖区人民医院出售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过程中为吴谋利,收受吴某宏贿赂款港币1万元。2005年8月,连振辉在吴某宏向罗湖区人民医院出售螺旋水刀的过程中为吴谋利,收受吴某宏贿赂款美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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