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情了解权。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利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的治疗、诊断情况,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与病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任何有关信息。除此之外,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即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有权知道医方为患者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利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和降低治疗的风险。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
3、医疗费用知晓权。即患者及其家属有权知晓治疗疾病所花费的数额、用途以及支出进度等。
1、 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 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
3、 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
4、详细向患者告知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
5 、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
6、详细向患者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
7、 如实告知患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
8、 在患者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调查诊断、治疗方案时,或患者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及其亲属
9、 详细向患者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侵害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应根据医生和患者的具体权利义务进行衡量。
若患者的知情权被侵犯,则可以向其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患者知情权包括哪些权利,被侵犯了如何维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我们可以在知悉了解患者知情权的基础上,在医院进行医疗救治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知情权不受侵害,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营造更加良好的医患环境。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