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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封存一般是谁要求的

2019-09-2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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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病历是每个病人到医院就诊的时候,医生都会记录的一个小本子。医生可以通过病历大概的了解病人的病情。而且病历也是病人的隐私。医院是不可以随意给他人的。因此,医院一般都会封存病人的病历。那么怎么封存病历呢?病历封存一般是谁要求的?封存病历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病历封存一般是谁要求的

  封存病历的权利 患方在将相应病历复印后,应当与医方共同将病历封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第一,医患双方均可以要求封存病历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第二,被封存的病历是该病历中的主观病历,但也可以封存全部病历;第三,被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实际操作中对该复印件应当由患方签字、医方加盖公章后封存;第四,对涉及争议的医疗实物也可以封存;第五,涉及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须派员到场;第六,被封存的病历须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启封。

  二、封存病历资料的具体程序

  (1)参加封存病历的人员。

  建议加入作为见证人的第三方参加封存,可以避免上述互不信任、缺乏封存全程监督造成的诸多问题。第三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权威性,便于取得医患双方认可和信赖;第二,公正性,与医患双方无任何利害关系;第三,独立性,能够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即时性,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问题和出庭作证;第五,专业性,了解相关法律和医学专业知识;第六,可及性,愿意参与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

  (2)制作封存记录或启封记录。

  病历封存记录的内容应包括5个要素:封存时间,封存地点,封存参加人,具体实施事项,操作实施的方法、步骤。此外还要有参加封存人员或者其代理人的亲笔签名、盖章,并注明时间。封存记录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保存一份。

  启封记录的内容可以参照封存记录,所不同的是,如果没有患方参加,一定要有见证人在场。启封前要对封存的密封袋进行描述,启封后,要对从密封袋中取出的病历进行描述,对于启封的病历的去向、交予何人、有何用途也要做交待,而且,病历接收方也要在启封记录上签名。

  (3)制作规范的密封条。

  应选择不易破损、只能单向开启的密封袋,密封条要骑跨于袋口两侧,在密封条上要有参与病历封存的医患双方、第三方人员的亲笔签名,并注明封存的时间、地点。而且,密封条上签名的人员、时间、地点应与封存记录上一致。

  (4)封存病历的保管。

  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当事医疗机构保管,这是法规所规定的。还可以采取委托第三方代为保管的方法。

  封存病历应注意事项

  (1)由于缺乏病历保全的具体操作方法,法规规定病历封存是医患双方自己进行,因而各医疗机构完全凭着各自的理解进行操作,方法各异,极不规范,导致病历保全无效或者发生争议的事件时有发生,也给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的调解工作带来被动。

  (2)病历保全仅仅是医患双方参与,没有第三方见证,而发生医疗事故争端的医患双方多数已失去信任感,由这样的双方保全证据本身也缺乏可信度。

  (3)缺乏对病历保全过程及封存后病历的真实性的监督,只要任何一方反悔或否认都可能引发对封存病历的争议,而且医疗机构、鉴定机构、人民法院、患者要证实病历的真实性都非常困难,举证成本极高。

  (4)病历封存的具体时间,是患者住院期间,还是患者出院、治疗终结之后,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有的医疗事故发生在患者住院期间,病历资料并不完整,如抢救记录还来不及补记,且如果病人还在住院治疗,可能影响病人的治疗,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还会产生新的病历资料。

  (5)病历保管由医疗机构承担,加大医疗机构的责任,并会引发一系列矛盾。如医疗机构有意隐瞒封存的病历,宣称其丢失且否认曾经保管过病历;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对保存的病历做了手脚,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等。

  (6)具体的封存期限没有规定,使病历保管方额外承担无限期责任。

  (7)除了医患双方之外,作为医疗事故处理的第三方,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医疗事故鉴定人员、法官、律师等是否有权启封病历,如何调阅封存的病历,没有明确规定。

  三、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吗

  患者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复印病历。患者本人复印只需出示身份证,若是委托他人需带着患者及本人身份证,以及患者委托书,到医院主管部门办理复印手续并交纳复印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也是可以复印的。

  允许复印病历应选择那些与病情有关的资料,否则一份住院几个月的病历如全盘复印下来很可能有相当部分是无用的,造成不必要的花费,因此复印前不妨先向专家咨询一下。

  复印和查封病历时,医患双方应同时在场,以保证其公平、公开、有效和真实。复印和查封病历后要加盖医院印章,查封病历后患方应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病历封存一般是谁要求的相关内容,另外在上文中也提及了封存病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除了医患双方之外,加入作为见证人的第三方参加封存病历。要制作封存记录或启封记录。同时制作规范的密封条。最后保管好封存的病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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