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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医生篡改出院小结,我该怎么办?

2015-07-0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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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医疗纠纷时,保存证据是很重要的,它几乎能决定受害方能否受到赔偿,能受到多少赔偿。但是医疗纠纷的证据很难收集,而且容易被医院篡改。当证据被医院篡改时我们该怎么办?找法网小编告诉你答案。

  找法网网友咨询:我爸今年在我市的A医院进行住院检查,入院原因是肚子胀痛,医院建议留院观察,在A医院住了四十天,A医院医生一直认为我爸是肠根阻,让我爸挂3个月的盐水消肿,之后才能手术,期间我爸爸不能进食,只能挂营养液,四十天后,我爸爸整整瘦了60斤,身体状况很差,我们决定转院,结果到我市B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结肠癌,医院安排手术,手术成功,看术后恢复情况,进行下一步的化疗等治疗。但是我爸爸由于之前那四十天由一个正常人突然禁食,我爸爸失去了主动进食的功能,术后身体恢复很不理想。一个月后,我爸爸过世了。现在和A医院打官司,,但是这次我们去医院拉我爸之前住院时的一些病历和出院小结。发现医生修改了我爸的出院小结。由之前的“阑尾脓肿伴炎性肠根阻”修改成“阑尾脓肿”,“肠根阻 (炎性)”。我们叫医生在未修改过的出院小结上有签字过,对于医院修改我爸爸出院小结这一个事情上法院是怎么判定的?

篡改病例

  浙江金华章小岚律师回复:根据侵权法,在你父亲有损害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就推定医院有过错,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就医院行政责任来说,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你想卫生局投诉,使其获得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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