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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医疗纠纷答辩状范本

2021-10-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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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纠纷时有发生。发生医疗事故,医患双方通常先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实践中,诉讼通常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下面,找法网小编提供一份2022年医疗纠纷答辩状范本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希望能帮助您处理医疗纠纷诉讼问题。

  一、2022年医疗纠纷答辩状范本

  医疗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XXX

  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答辩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驳回被答辩人针对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由被答辩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1年8月2日上午8时10分,张某(男,32岁)来到某村卫生室,主诉晚上因喝水、受凉引起腹痛、呕吐,要求治疗。答辩人经询问其既往病史(其答身体健康、无疾病)、查体,结合张某主诉之病症,临床诊断为“胃炎”,给予静脉输液治疗。治疗期间其出现呕吐、唿吸困难、手脚抽搐症状,经答辩人积极抢救无效死亡。现被答辩人以答辩人“拒不提供病历资料而无法鉴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答辩人赔偿所谓的损失,答辩人认为,其诉讼请求并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实属无理取闹,依法应当予以驳回。具体理由如下:

  一、本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由不成立。

  本案死者张某死亡后,答辩人积极配合某区卫生行政机关的各种工作,向有关鉴定机构递交了相关资料,垫付了相关费用,但至今除了收到(2011)病鉴字第233号《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外,并没有收到其他鉴定结论,故答辩人认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医疗损害的事实,因此本案也不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二、在无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得情况下,(2011)病鉴字第233号《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唯一由某区卫生行政机关委托鉴定而产生的鉴定结论,且被答辩人并没有对该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对该鉴定意见书证明张某的死亡是猝死,答辩人无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三、答辩人不是适格的被告。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西安市某村卫生室。

  答辩人具有执业证书和行医资格(见证据1:执业证书,原件被扣押);是西安市某区某村为其卫生室聘请的执业医生(证据:聘请手续由某区某村于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递交给区卫生局;被答辩人已经举证证明了这一点);答辩人为张某治病是履行医生职务的行为,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后果应当由西安市某村卫生室负责(见证据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9条规定:“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一方起诉的,下列当事人可以作为被告:⑴具有相应资格的医务从业人员在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行为的,以医疗机构为被告”;同条第⑷款规定:“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所系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社区组织发包由个人经营的,以发包单位和个人为共同被告;个人以村卫生室(所)名义行医,村卫生室(所)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以村卫生室(所)和个人为共同被告”。本案中,答辩人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存在发包与承包的关系,也不存在答辩人个人“以村卫生室(所)名义行医,村卫生室(所)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情形。故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从医疗关系的角度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的基本事实”。本案中,被答辩人与某村卫生室建立了医疗关系,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医疗关系。答辩人不是以个体医生的名义或村卫生室承包人的名义为其治病,而是以某村卫生室执业医生的名义为其治病,其实施医疗行为的责任应当由某村卫生室承担。

  由此可见,在本案中,答辩人不是适格的被告。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西安市某村卫生室,即法律规定的“医疗机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XX年XX月日

2022年医疗纠纷答辩状范本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三、医院怎样防范医疗纠纷

  (1)注意各种医学文书、相关资料的书写与保管

  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医院在纠纷出现或者诉讼时有举证的责任,所以保存好各种资料就显得至关重要。对此我们建议对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

  ①病历保管方面,急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保管,保持原始性。

  ②病历记录要完整、及时、真实。

  ③各种检查报告单准确,正确发放和保管。

  ④各种同意书、委托书,患者拒绝治疗、尸检以及要求转院的记录保存完整。

  ⑤各种处方及药品、一次性用品入库的登记以及各种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保存完整。

  (2)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我们建议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广大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具体要求有:

  ①、入院时患者疾病现状的告知;

  ②、准备为其检查的告知;

  ③、制订治疗方案及实施治疗操作手术前的告知并签字;

  ④、治疗预后效果及并发症的告知,可考虑签定协议书;

  ⑤、术中改变术式,增加手术项目的告知并签字;

  ⑥、病重、病危的及时告知,并下达通知书;

  ⑦、明确死因、尸解、处理尸体时间的告知并签字。

  (3)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关系

  据报道“40%以上医疗纠纷与医务人员缺乏爱心、同情心、责任心有关”。另有统计表明:导致医疗纠纷的五项构成(服务、技术、患方、费用、医德医风)中,服务原因占64.9%,由此说明服务质量与医疗纠纷密切相关,服务质量不高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与消费观发生了巨大变化,病人到医院就医已不仅满足于疾病的施治,还要求有人格的尊重、人文的关怀、方便的服务、温馨舒适的环境等,这些做到了,医患矛盾相对较好地化解,医疗缺陷也容易得到患者的理解、谅解。患者得不到这些满足,就容易诱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应提升服务的理念,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服务病人的意识与技能。

  (4)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转嫁医疗风险

  医疗纠纷的发生给医务人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给医院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常受到冲击,医院管理者常常穷于接待、应付。医院购买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减少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和医院管理者的工作压力,使他们吃下“定心丹”,安心工作,同时也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可以为医院及医生提供有利的“事后保障”。

  (5)强化医院应付医疗纠纷的能力

  有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包括医疗纠纷汇报制度、医疗纠纷讨论制度、医疗纠纷现场保护制度以及全院对医疗纠纷事件的迅速报告制度,行政、保卫部门应通力协作,对于临床报告的医疗纠纷事件,应该迅速、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纠纷,防止事态的恶化。

  (6) 争取社会力量的理解与支持

  注意与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的交流与沟通。一方面可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从司法实践中得到法院对医疗纠纷反馈的信息,接受法律建议,及时发现医务工作中的不足。有时新闻媒体不实的报道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起到了很大的负面作用,我们多注意与他们沟通,争取他们对医院的理解与支持,尽量使他们的报道客观公正。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医疗纠纷答辩状范本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医院怎样防范医疗纠纷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上文,大家在不幸遇到医疗事故时知道如何处理,不过小编建议,在处理医疗事故时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因为律师可以给您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能帮助您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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