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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打针后臀部5个月脓肿 注射时位置不准?

2013-10-2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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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满一岁的女婴黄晞瑜因发烧在惠东县人民医院注射屁股针后,臀部脓肿,5个月后仍未痊愈。家长认为医院打针打错位置导致事故,但医院却拒绝承担即将进行的手术费用。对此市医学会做出的鉴定书认定,该事件不属医疗事故,医院方面却须负相应责任。当时:发烧打完屁股针

  未满一岁的女婴黄某瑜因发烧在惠东县人民医院注射屁股针后,臀部脓肿,5个月后仍未痊愈。家长认为医院打针打错位置导致事故,但医院却拒绝承担即将进行的手术费用。对此市医学会做出的鉴定书认定,该事件不属医疗事故,医院方面却须负相应责任。

  当时:发烧打完屁股针出事

  昨日,9月大的女婴黄某瑜在父亲黄某业的怀里沉沉睡去。黄某业介绍,今年4月7日女儿发高烧,当天凌晨2点赶到惠东县人民医院治疗,一名护士给小孩注射了屁股针。事后女儿屁股就开始红肿,后来又发展至脓肿。5月20日,女儿到惠东县人民医院做脓肿排脓引流术治疗。2010年6月右臀部形成瘘管,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但至今未痊愈。黄某业计划于30日再送女儿到惠州进行一次手术。

  至9月9日前,惠东县人民医院一直承担黄某瑜在惠东及惠州的治疗费用,并已垫付1.3万元相关费用。但现在惠东县人民医院明确表示,不会再付相关手术费用。

  鉴定书: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事发后黄某业一直坚持,女儿臀部脓肿是因为惠东县人民医院护士注射屁股针时位置不准,造成医疗事故。经惠东县卫生局医政股调解,此起医疗争议于9月9日由惠州市医学会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

  随后医学会就此出具了《惠州医鉴(2010)027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书结论认定此争议不属医疗事故。但分析意见部分认为,“脓肿形成原因众多,患儿臀部脓肿是否因4月7日注射原因所致缺乏证据,但根据有关举证倒置的原则,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拿到鉴定书后,黄某业称,“医疗鉴定都说医院要承担责任,为什么医院还不承担?”

  医院:无法举证也不用举证

  昨日,惠东县人民医院医政科负责人林某某向南都记者介绍,既然鉴定书中称此争议非医疗事故,医院应不负责任。在此争议中,惠东县人民医院对是否因注射引起脓肿,无法举证也不用举证,“我们没法举证这脓肿不是因为在我们医院打针引起的。”

  对此惠州市医学会胡姓工作人员表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非医疗事故,但医方应承担责任,类似案例很多。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文书已经明确,根据有关举证倒置的原则,惠东县人民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新进展:医院表态可以协商

  昨日下午,黄某瑜的母亲致电南都记者表示,惠东县人民医院院长昨日与其丈夫交谈,表态后续费用承担问题,该医院接受惠东县卫生局医政股后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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