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幼儿合肥医院吊水死亡

2012-12-26 12: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合肥一17月大的幼儿因扁桃体炎到医院就诊,护士给挂吊水后不久因出症状,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合肥论坛网友曝:合肥三院吊水致死一名十七个月婴儿!

  据该网友描述,7月29日上午该网友陪老婆去望江路三院给宝宝做检查,挂完号从楼上下来正准备去做检查的时候,三院门口闹哄哄的。

  据了解,是一名十七个月大的男婴应为扁桃体发炎在三院吊水致死,而医院方面概不认账而且不闻不问。所以小孩家人拿着横幅带着花圈在三院门口围着讨说法,横幅还没有挂上之间两名身着三院保安服的人快步走过去很凶狠的扯横幅不让挂,紧跟着后面站着的十几个保安上去就拉扯死者家人往保安室拖,死者家人不愿意就一顿拳打脚踢,另外几个女同志也都被打了,当时状况十分的残忍(小孩都已经死了还乱打人而且还有民警也打)。

  网名为“牛仔裤的夏天S”的网友称是死者的小姨。

  据她描述:死者才17个月,小名叫满满,因为发烧加上扁桃体发炎化脓,26号下午3点送到医院,医生要求喂退烧药,后来护士来给宝宝挂水,到夜里宝宝水刚挂不久出现状况随后宣布抢救无效,抢救时间仅为几分钟。

  具体经过

  7月26日下午3点多送到三院,吃了几次退烧药,到了夜里一点多护士给挂吊水,挂了一会宝宝出现不舒服,用微弱的声音叫妈妈抱,全身发紫,肚子很胀,宝宝的妈妈叫来医生要求不要在挂水了,医生把水关了,过一会宝宝有些好转医生继续把水打开,接下来宝宝就出现很严重的反应,宝宝四肢不停地在抽搐,鼻子开始流血,家人把医生叫来把水拔掉,当时宝宝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妈妈,疼。

  医生当时就问:“现在需要抢救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宝宝的外婆和奶奶跪在地上给医生下跪磕头,求他们一定要救救宝宝。宝宝奶奶要求转院,医生不允许,在用针管给宝宝注射了几次药物后,宝宝双手在抽搐,因为不能呼吸嘴巴张开舌头也伸了出来,接下来就不行了,医生宣布抢救无效。

  当时那个值班护士看到宝宝不行,她也在掉眼泪,而旁边的男医生却拍拍她给她使了个眼色,这个护士就出去了,出去后主治医师和那个护士全部不见了踪影,当家人质问医生护士为什么会哭时,可笑医生居然说她是因为同情宝宝,试问医院每天接受多少可爱的宝宝,如果每个宝宝他们都哭一次,那护士岂不是要哭死。

  宝宝断气是27日凌晨四点多,走时眼睛睁着嘴巴张开无论怎么搞宝宝都不肯闭眼,宝宝走了以后医院才下得病危通知书,等到天亮亲属陆续的到来要求医院领导给一个交代,院方一直找来临时处理的人员跟家人交涉,然后交涉的结果就是推卸责任,在这几个小时内躺在冰冷病床上宝宝的尸体开始产生反应,身上能很清楚的看到毛细血管全部爆裂了,鼻子也往外冒出白色的泡沫,绝对是非正常死亡。

  对于这起医疗事故,小编咨询了一些律师,律师表示: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医学会组织专家对这起医疗纠纷进行技术鉴定,最终由专家组得出鉴定结论。死者家属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省卫生厅已经公布了我省制定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个新的“十四条”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约束,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将被追责,医疗机构可能面临停业整顿甚至被吊销执业证,并移送司法机关。

  发生医疗事故将从严、从重处理

  省卫生厅介绍,该办法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定义;责任追究管辖范围;机构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机构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原则、加重处罚原则;责任追究的执行和备案。

  根据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的责任追究轻则进行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医务人员的责任追究,轻则书面检查,重则将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刀、拍错片,都要处罚

  据了解,我省出台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医院改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和规范医疗事故、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行政处理工作。

  因此,如果发生因发错药、打错针、输错血、拍错片、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开错手术部位、将手术器械或纱布等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擅离职守、未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造成医院感染等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特大、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对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此外,省卫生厅还介绍,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积极受理患方投诉、调查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激化矛盾,除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后果,给予医疗机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以限期处理、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的处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424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