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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纱布仍留身体里?

2012-12-2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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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64个司法所一同开展宣传活动,不少市民顶烈日咨询■新快报记者曹晶晶实习生黄兰通讯员司宓我剖腹产3个多月了,还一直在腹痛、腰痛,后来才知道,是医生把纱布留在我身体里了。30岁的华女士欲向医院讨回公道,一大早就赶来咨询。昨天上午,广州市司法局在全市16

 164个司法所一同开展宣传活动,不少市民顶烈日咨询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黄兰 通讯员 司宓

  “我剖腹产3个多月了,还一直在腹痛、腰痛,后来才知道,是医生把纱布留在我身体里了。”30岁的华女士欲向医院讨回公道,一大早就赶来咨询。昨天上午,广州市司法局在全市164个司法所统一开展“司法所宣传活动日”活动,主会场设在越秀区人民公园,有8个律师事务所免费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纱布没取出如何维权?

  律师建议:多搜集证据

  昨日上午,现场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据华女士向接待律师反映称,2008年1月,她在从化某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并没有享受到得子的幸福,因为手术后她一直存在腹痛、腰痛等问题。华女士产后回医院检查也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后来,华女士到其他医院检查,才发现原来是医生手术时遗留了一块纱布在她的阴道里,导致阴道炎反复发作。

  当年4月29日,华女士在另外一家医院取出了那块纱布。但做剖腹产手术的医院并不认账,称整个手术都没有使用过纱布。华女士投诉到卫生局,卫生局遂委托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采纳了医院的说法,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一结果让华女士十分失望,更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维权。

  接待华女士的律师建议她去法院起诉,做司法鉴定。同时律师提醒华女士,医院称在手术过程中没有使用纱布,这一点对她十分不利,应多搜集这方面的证据。

  房产被分一半怎么办?

  律师建议:可赶紧上诉

  昨天,一位年近70岁的陈大爷和老伴一起顶着烈日,前后到两个律师事务所处咨询一起财产归属权案。

  原来大爷的儿子2003年经婚介所介绍认识了张某,交往后双方感觉不错,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2004年按女方的要求两人联名买了番禺某大型小区的一套房。全部房款都是男方承担的,女方分文未出。之后由于经济条件不好,男方要求两人共同负担房子的按揭贷款。但女方拒绝,并趁男方不在家的时候把家里一切值钱的东西都卷走了。于是,陈大爷的儿子把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判令房子归自己一人所有。最后,番禺区法院判决男方败诉,房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已被太阳晒得满头大汗的刘律师耐心地跟大爷分析说,女方可以辩解说送人东西是一种赠予行为,刘律师建议大爷赶紧上诉。

  ■法情故事

  司法局帮找户籍老监犯安度晚年

  昨日,市司法局局长卢铁峰代表市司法局将慰问金送到年近古稀的温老伯手中。

  事情得回溯至2007年2月,白云区京溪街突然来了一名老人。老人姓温,是一名从18岁就开始违法犯罪,先后在本省英德、三水、清远等监狱或劳教所服刑劳教,累计近43年的刑释人员。他30年前曾在此地租房居住,释放后监狱按填报地址将其送回京溪街。他既无户籍档案,又举目无亲,在京溪街滞留8个多月期间,一日三餐都靠街道接济,借派出所暂住。温老伯的遭遇,引起了市司法局、白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他们迅速开展了一次“寻觅温老伯户籍”的行动。经查实,他的真正户籍是“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

  在征得温老伯的同意后,市、区司法局及街派出所派出专人专程护送温老伯回乡养老。考虑到温老伯已是风烛残年,丧失劳动力,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的安排下,温老伯欢天喜地住进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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