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高三学生贾某出殡的日子。这一天,贾某的同学和朋友前往为其送葬。与此同时,在兵团建工师相关部门协调下,贾某的家人得到了诊所赔偿的20万元。
2月19日21时30分,21岁的贾某回到乌鲁木齐市北五路兵团六建二分公司家属院的家中,因感到嗓子疼痛,便在其父亲陪同下来到小区内的“内儿诊所”就诊。该诊所一位段姓大夫在询问贾某是否注射过先锋后,在没有开处方也没有做皮试的情况下为贾某挂上吊瓶。20日零时30分左右,回到家中的贾某出现“发冷、喘不上气”等不适症状后被迅速送往火车西站医院急救,但最终未能挽回年轻的生命(详见本报2月22日A05报道)。
悲剧发生后,头屯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建工师卫生局先后介入调查。后来,该诊所提出通过赔偿的方式进行私下和解。
3月2日,记者与贾某的父亲贾某领取得了联系。贾某领称,在兵团建工师相关部门协调下,双方于27日达成赔偿20万元的协议,因此就没有再做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