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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昏迷被医生说“没事” 八旬老人于次日死亡

2012-12-2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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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患病老人昏迷被医生说没事,老人回家次日死亡,医院辩称老人治疗价值不大。法院判医院赔两万元华商晨报讯(记者岳巍)患脑血栓、糖尿病多年的八旬老人突然出现昏迷,家人赶紧将他送进医院。医生则说老人没啥事,回家补补糖吧,可老人回家后次日即死亡。家属随即以医

  患病老人昏迷被医生说“没事”,老人回家次日死亡,医院辩称老人治疗价值不大。

  法院判医院赔两万元

  华商晨报讯(记者 岳巍)患脑血栓、糖尿病多年的八旬老人突然出现昏迷,家人赶紧将他送进医院。

  医生则说老人“没啥事,回家补补糖吧”,可老人回家后次日即死亡。家属随即以“医院不作为”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近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判处医院支付老人儿女精神赔偿2万元。

  八旬翁昏迷医生让回家

  家住沈阳市皇姑区的王老先生患有脑血栓、糖尿病多年。去年5月2日,年已八旬的老人突然出现昏迷、神志不清、咬舌等症状,儿女们立即拨打了120,将老人送往家附近的皇姑区一家大型医院。

  脑CT的检查结果是“左侧脑梗塞”。儿女们认为,这病很严重,应该住院接受治疗。可大夫的回答却是:“没啥事,回家补补糖吧。”

  王老先生的五个儿女当时还很不解,再次询问了是否住院治疗,可医生的回答依然是“不用”。

  老人次日去世子女告医院

  儿女们又把父亲带回了家,当晚给老人喝了两勺糖水。可从第二天早晨开始老人便无法自主进水进食,到了当日22时许,老人停止了呼吸。

  老人未经过救治就病死在家中,儿女们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找到医院,与当时接诊的医生理论,但医生坚持说“回家补糖”没有错,为此,老人的五名子女将医院告到了法院,他们认为医院“不作为”。

  老人的子女诉称:接诊医生对家属介绍病情带搭不理,未予全面检查便拒绝留院观察,让家属将老父亲带回家中补糖。是被告的不治疗行为耽误了老父亲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老父亲死亡。

  五兄妹认为,父亲虽然年老多病,但如果医院给予全面检查,留院观察治疗,生命定会延长,故对被告医院提出质疑,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医院则认为没有行医过错,不同意赔偿,医院称,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看,这不是一起医疗事故,也不是医疗过失。医院建议患者家属回家是考虑老人年迈,患病多年,留院治疗价值不高,也是为节省病人家属开支。至于病人死在家中,是病人自身疾病造成的,与医院行为无关,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一观点五兄妹不能接受,认为“父亲的生命有没有救治价值,岂能由医院说了算”?医院与老人之间存在着医疗合同关系,医院没有尽合同义务,对危重病人处置不当,就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医院赔家属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人的病故与医院“医疗不作为”有一定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对就医患者理应认真履行医疗服务合同,遵循“救死扶伤”的医德。医院没有对其病情做全面认真检查,也没有提示病人家属建议患者留院观察,在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的情况下,便通知病人家属回家自行补糖,其做法不当,违背了医疗服务的宗旨。老人病故家中,虽然不是医疗行为所致,但与医院“医疗不作为”有一定因果关系,老人儿女们因此受到精神损害,故对其合理的赔偿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医院支付老人儿女精神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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