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手术同意书不能免除医院的责任

2012-12-26 13: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手术同意书不能免除医院的责任在医疗机构,医生在为患者进行手术或者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都要求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患方往往认为:这是院方在推卸自己的责任,签字认可后就相当于签了生死状,以后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医院都不再承担责任。其实这是部分患者的

手术同意书不能免除医院的责任

在医疗机构,医生在为患者进行手术或者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都要求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患方往往认为:这是院方在推卸自己的责任,签字认可后就相当于签了生死状,以后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医院都不再承担责任。其实这是部分患者的一种误解。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等,均有签字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从立法本意上讲,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义务将手术或者检查的风险客观的告诉患方,患者必须在认识、知道、理解这些风险后,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手术或者检查。
在法律上,如果医院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非排除了承担责任的可能,如果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反,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一旦发生了不利后果,那么还需要承担没有明确告知的责任,一般情况下,违反告知义务,可能会影响到患方的选择权。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430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