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应承担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医疗行政法规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的文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均须遵守,违反即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适用于特定的主体。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能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来承担。
非医务人员或非医疗机构不得承担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第三行政责任只能由法定机关追究。即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能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