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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贤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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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建筑工程
态度好 从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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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继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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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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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俊凌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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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解答快 经验丰富 态度好 从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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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胡磊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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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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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健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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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峰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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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从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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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在超级市场买了10元面包,按照《食品安全法》,我能要1000元吗?
你好,协商处理,起诉维权
拖欠小额贷会上门催收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债务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恶意拖欠债务:无偿处分其财产权利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其财产的;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经债权人多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清偿其债务的等。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想领养新生婴儿?
领养孩子需要的程序是:先要双方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收养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再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申请营业执照后还能领取失业补贴吗?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