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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逮捕通知书没有公安分局盖章合法吗
你好,一般应该有公安局的章,你看清楚。
我离职时间是在这个月的31号,然后有一天年假使用但是没交接完的话,要求我在来交接,这个怎么处理呢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别人骗我钱我说辛苦你替我挡灾构成犯罪吗
这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仅仅因为请求他人帮助你处理因诈骗而产生的问题,并不直接等同于参与诈骗或构成其他犯罪行为。此外,刑法关于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规定主要涉及拒绝执行命令性规范的情况2,而你的表述更像是一种求助行为,而
厦门改造房屋该怎么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厦门同安醉驾案件的收押场所,以及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的判罚标准:1、驾驶人有有醉驾行为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驾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存在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行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逃逸致人死亡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个人私章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有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司注销后名下房产如何处理
一般公司注销后,房产已经用于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房产属于公司财产,是需要在清算时处理,可以作为财产来进行执行或者强制执行的。 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4、在清算进行完,登报公示,进行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设立法律服务公司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法律服务公司开办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适合律师执业的办公场所; (三)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四)有律师事务所章程和书面合伙(合作)协议; (五)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为执业律师。 法律依据: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破产债权是不是会停止计息,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破产债权有时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十九条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即使法律另有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十九条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公司解散法人还有公司权力吗?
公司章程是怎样写的?公司有执行董事?董事会?公司要注销是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注销的。不是一个股东就能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