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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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我离职时间是在这个月的31号,然后有一天年假使用但是没交接完的话,要求我在来交接,这个怎么处理呢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别人骗我钱我说辛苦你替我挡灾构成犯罪吗
这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仅仅因为请求他人帮助你处理因诈骗而产生的问题,并不直接等同于参与诈骗或构成其他犯罪行为。此外,刑法关于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规定主要涉及拒绝执行命令性规范的情况2,而你的表述更像是一种求助行为,而
厦门改造房屋该怎么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想问下,如果公司从厦门搬迁到漳州长泰,公司提供班车或补助900元,但
企业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厦门同安醉驾案件的收押场所,以及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的判罚标准:1、驾驶人有有醉驾行为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驾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存在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行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逃逸致人死亡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所有的旧水表都必须在农村自来水改造中更换。家庭还需向网络管理主水管收费。费用合理吗?
你好,要求出具收费依据
是否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与居民楼的距离?
住宅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必须与住宅楼的安全距离是多少?没有规定
我的房子想转租出去,房东说需要支付500元的合同变更费这是违法的
您好,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房屋租赁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因为房屋租赁要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地下车库物业将增加一扇单独的门,使没有停车位的业主无法进入车库;还是仅供车库所有者使用;
分情况,比如地下车库一般属于开发商的,但是业主可以通过受让或者承租获得使用权。地上车库的话,就看是否占用公摊面积,占用的就是全体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