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合肥不少患者提出质疑: 医生开处方为何指定药店购药

2019-09-02 08: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如今,在不少城市的大医院附近,都“傍生”了一家或者几家药店,这些药店为患者买药提供了便利。可如果这些医院的医生经常开一些只有外面药店有货而医院内缺货的药品,并让患者前往某家药店购买,这难免会让患者产生疑惑,医生开的药为何医院没有?为什么

   现如今,在不少城市的大医院附近,都“傍生”了一家或者几家药店,这些药店为患者买药提供了便利。可如果这些医院的医生经常开一些只有外面药店有货而医院内缺货的药品,并让患者前往某家药店购买,这难免会让患者产生疑惑,医生开的药为何医院没有?为什么要患者到某家指定的药店去购买?针对安徽省合肥市一些市民反映的上述情况,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象
医生开处方指定药店购药
  2007年12月中旬,《合肥晚报》报道称,该市一位董姓的前列腺炎患者到安徽省立某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开了两种消炎药,并告诉他此药该医院没有,要到该医院外的合肥天星有限公司省医第一药店(以下简称省医第一药店)去买。该患者去省医第一药店买药时发现,该医生开的8盒药共计500多元,比别的药店贵上不少。在该报道中,一家被某医院医生指定为购药药店的工作人员,在回答该报记者有关“医生为何要指定患者到该药店购药时”表示,该药店与某医院有合作关系。
无独有偶。今年1月上旬,合肥市一位张姓的患者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前两天在安徽省立某医院看前列腺炎时,医生开了处方后,也让他到省医第一药店去买药。
1月9日下午3点钟,记者来到距离安徽省立某医院约50米的省医第一药店,发现不时有患者拿着处方来该药店买药。其中的一位患者告诉记者,他刚在该医院泌尿内科就诊,是医生开处方让他到这个药店来买药的。随后,记者询问另一位来省医第一药店买消炎药的患者,对方说,医生开好处方后告诉他医院暂时没有这种药,让他到这家药店来买药。
■患者
怀疑医院与药店有“猫儿腻”
  1月10日,记者走访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妇幼保健院等医院,发现这些医院附近都有药店。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在上述医院就诊的消费者,其中一位陈姓的消费者告诉记者,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曾给他开过处方,并叫他去该医院附近的安医门诊部药店买药。还有几位患者向记者透露,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对面曾经有一家药店,该医院的医生开了处方后,叫患者去该药店买药,有的医生在处方上只写商品名。目前,这家药店已搬走了。
  采访中,多数患者认为,医院附近开有药店是好事,使得患者购药多了一个选择,为患者提供了便利。但是,医院医生若经常开一些只有药店有货而医院内缺货的药,并让患者前往指定药店购买,难免让人生疑。“是不是这些医生与这些药店私下里达成了某种协议,否则这些医生为何热衷于‘肥水外流’呢?”一位消费者向记者提出如是质疑。
■医院
部分药品医院确实没有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安徽一家省级医院的牛副院长,他认为,一些专科医院如妇幼保健院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奇怪,因为专科医院的治疗更具有针对性,所以有些药医院可能没有。但是,对于一些大型综合性医院,因其药品种类比较齐全,一般不会让患者去外面购药。“不排除少数医生开处方到指定药房吃回扣的现象,尤其是一些价格高的药,患者对此应该留意”。
  医生为何要指定患者到院外药店买药呢?1月1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安徽省某知名医院宣传部陈部长。陈部长解释说,该医院建了一卡通,有的患者卡上的钱用完了,身上又没有带那么多钱,在医院没法买药,医生就为其开了处方,患者可以凭处方去药店买药。另外,考虑到药品的储存、保管、周转等因素,不是所有患者需要的药医院里都有,这种情况下,医生会开处方让患者到外面的药店去买药。至于医生为何指定某家药店,陈部长表示,可能是医生熟悉医院附近某家药店有关药品的情况,于是让患者去购买,并无“指定”之说。[page]
  之后,记者又咨询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肥妇幼保健院、合肥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上述几家医院均否认医生开处方指定患者到某药店购药与医生拿回扣有关。有关人士表示,这可能是某些药店自身地理优势的体现,因为一些医生只熟悉医院附近的药店,为了方便患者,就让其去该药店买药,这种指定并无“猫儿腻”可言。
■主管部门
患者可以拒绝指定购药
1月9日和1月10日,就患者反映的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安徽省卫生厅和合肥市卫生监督所。这两家单位的工作人员表示,医院没有药,医生开处方让患者到院外药店购买是可以的,但医生没有权利让患者到某家指定的药店买药,患者若担心医生这一行为存在吃回扣的嫌疑,可以不到其指定的药店购买。如果确实存在医生吃回扣的现象,卫生部门将严厉查处。
安徽省一家医院的牛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认为,医生可以建议患者到某家药店购买药品,不应该指定。他建议,患者若遇到这种这种情况,可以多看几家药店,比较一下价格,再作决定。如果医生开的是商品名,其他药店的销售人员无法确认是何种药品的话,患者有权要求开处方的医生告知通用名。

●相关链接
芜湖推行医药分开新模式 8家医院已推行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该省芜湖市新设立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已于今年年初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芜湖市正式推行医药分开新模式。
  据介绍,芜湖市委、市政府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在制度设计上,重点突出了机构、人员和利益“3个完全分开”。按照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和药品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芜湖市成立了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药品管理中心,承担医药分开后各医院药品的统一配送管理。医院只提供用药信息资料和用药需求,不再经营药品。药品管理中心按时与医院进行核算及财务结算,对药品按全省集中招标采购价顺价加成销售部分,每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分配给各医疗机构。同时,医院药剂人员人事、工资等关系全部划转到药品管理中心,完全切断药品及药剂人员与医院的利益关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芜湖市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医药分开监督委员会、药品遴选评标委员会等机构,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推行。目前,医药分开改革已在该市8家市属医院推行,下半年将逐步扩大到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7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