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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安全权

2013-07-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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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安全权,是人权引申的权利即公民享有人身、财产、精神不受侵犯、威胁、胁迫、欺诈、勒索的权利。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依法律规定或依照合同约定所享有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

  导读:安全权,是人权引申的权利即公民享有人身、财产、精神不受侵犯、威胁、胁迫、欺诈、勒索的权利。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依法律规定或依照合同约定所享有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威胁、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受侵害的权利。

  安全权是消费者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首要权利,没有安全权人类的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消费者的安全权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一定程度上的精神安全。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并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而精神安全目前没有这方面的准确定义,笔者认为精神安全应指消费者在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时精神的基本安宁,免受精神刺激,遭受痛苦的权利。

  具体来说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包括:

  (1)、消费者的生活安全权即消费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权利,如因仪器有毒而致使消费者残疾,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

  (2)、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损害的权利,比如说消费者在餐厅吃饭,餐厅提供的食品不卫生致消费者食品中毒即侵犯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包括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和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之外的财产安全以及在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时财产安全得到保护的权利。而精神安全则应该包括精神的安宁,免受精神刺激、遭受痛苦的权利,消费者遭受精神刺激引起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购买商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或者家庭的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在其为商品的所有、服务的提供付出代价后,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使消费者在付出代价后反而得到伤害。故在消费者方面,他们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护人身、财产以及精神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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