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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型

2019-01-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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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315是国家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多重要,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样才会利于发展。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型及相关问题。

  一、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型

  1、安全权

  安全权就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型

  2、知情权

  知情权就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包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就是指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

  5、求偿权

  求偿权就是指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结社权就是指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7、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就是指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

  受尊重权就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监督权就是指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消费者需要履行的义务

  1、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

  2、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度;

  3、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

  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争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职责去保护,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其一项重要职能。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的过程为:一是收理消费者的投诉;二是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处理、答复;三是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型的相关问题,希望借此能让大家更了解消费者保护权益,我们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当我们遇到商家侵权的时候,我们应该积极的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履行好我们作为消费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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