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3]220号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规定,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是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在烟台的生产基地,其生产的赛欧系列小汽车,是由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转移该基地生产,并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该公司2003年2月18日以后生产的SGM7160SL、SGM7160SLX、SGM7160SLXAT、SGM7160SC、SGM7160SCX、SGM7160SCX AT别克牌赛欧小汽车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008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