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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网购维权典型案例 赠品拆封7天内也能任性退

2015-03-1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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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去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执行,网购后悔权举证倒置等各项新措施,都给消费者在网购时吃了一颗定心丸。据了解,2014年,江苏全省共处理涉及网购的投诉19618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14.5%,同比增长了四成多,帮消...

  去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执行,“网购后悔权”“举证倒置”等各项新措施,都给消费者在网购时吃了一颗“定心丸”。据了解,2014年,江苏全省共处理涉及网购的投诉19618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14.5%,同比增长了四成多,帮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1.08万元。昨天,江苏省工商局发布了网络购物维权典型案例,快来看看吧。

  团购电影票,影院还要加钱?不行

  消费者杨先生通过12315热线,投诉自己在某团购网站团购了3张某国际影城常州店的“5元抵55元”的电影票,当天去选择了观看60元/张的电影,商家要求杨先生另外补10元/张票,杨先生认为不合理,应该只要补5元/张,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15元,希望工商部门帮助其维权。

  接到投诉后,常州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与该影城常州店取得联系。该影城的负责人解释说,当时杨先生选择的放映厅属于观影效果比较高的一种,但对他们没有在团购网站进行详细说明。经过调解,该影城同意给予杨先生15元的退款。

  消费提醒:

  江苏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艳表示,消费者团购了影城提供的电影票,就与影城建立了消费合同,影城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所承诺的义务。影城未经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单方面限制、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应属无效。

  赠品拆封,商家也应“7天内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中关于网购“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赋予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去年,无锡市民伍女士在网上订购了一部手机,在收到手机的同时,商家还赠送了1个塑料运动手环。

  收到货后第二天,因软件问题,伍女士要求“无理由退货”,但是商家却说,赠品已经拆封,不能退货。伍女士找到工商局讨说法。工商局向商家说明,“7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中的“商品应当完好”是指商品的本身,不包括包装。所以伍女士拆除包装不能够作为不退货的理由。经过调解,该网站给伍女士退了货。

  消费提醒:

  3月15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施行。新办法规定了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的4种情形及处罚依据。今后如果遭遇退货纠纷,就可以运用这个新办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电视现黑斑, “举证倒置”帮他换机成功

  家住建湖的朱先生在某网店购买了价值3699元的某品牌42英寸液晶电视机一台,刚使用了3天,就发现液晶电视机的屏幕右侧中间的地方出现了一块黑斑,甚至还出现了屏幕弯曲变形的情况。

  朱先生向网店的售后服务人员投诉,但售后服务人员称,黑斑系消费者人为造成,不给退货。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黑斑确实是外力原因造成的,但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造成的没法确认。

  最后,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网站同意在朱先生负担450元的情况下,为他更换了新的液晶电视。

  消费提醒:

  李艳表示,根据新消法规定,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在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都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对耐用商品的维权,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自证清白”。

  “真珍珠,假珍珠”,网购注意留证据

  南京市民郑先生反映,他近日在网上购买了一条珍珠手链,网站上宣传的是天然珍珠,郑先生收货后将珍珠送去检测,证明是假珍珠。他要求退货并补偿。但客服人员却说,网站上并没有虚假宣传,不同意退货。郑先生投诉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查看这款珍珠的宣传网页,发现确有“仿制”字样,但是郑先生说,他有之前购买时的网页截图,能证明商家是在投诉后修改了网页,把“真珍珠”改成了“仿珍珠”。

  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郑先生最终退掉了手链,并且获得了补偿。

  消费提醒:

  消费者不仅购物时要擦亮双眼,还要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和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交易时间、网页截图,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有关票据等,一旦有需要可依法进行维权。

  购物要当心

  “疯5”只要1998元?

  当心是翻新或冒牌的

  苏州吴江的蒋先生在网上以1998元拍下了一款iPhone5S手机,可是拿到手后却发现是山寨货。蒋先生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最终通过物流公司和消协组织的帮助成功退款。消费者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正品的商品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网站的“低价”“折扣”等宣传。

  以iPhone5S手机为例,目前正品手机售价在人民币5000元左右,如果商家报价一两千元,那么很有可能是翻新机或者冒牌货,这类手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将很难得到保证。

  预付35元,抢购不成功

  不退钱,只能继续消费?

  朱女士在某网站抢购一款商品,预付了抢购款35元,最终没有抢到。朱女士想要回这35元,网站强制扣留了表示可以在网站继续消费,经过工商调解,网站退还了朱女士35元。该网站对抢购款不能退回未尽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同时扣留消费者的款项,属强制交易。

  贴皮冒充实木

  网购家具要慎重

  消费者秦先生网购一张榆木床,商家承诺“绝对是榆木实木,保证没有贴皮”。但到货后,秦先生发现其实只是松木表面贴了榆木皮。经过协调,商家进行了退换货。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尽量到正规的家具公司网站购买。

  在旅游网上办签证

  出境游被罚万元

  吴女士在某旅游网站办理了俄罗斯签证,目的地是莫斯科和奔萨。但从莫斯科到奔萨的时候,却被奔萨当地警察以非法滞留的名义罚了12000元。原来,网站在办理签证过程中,没有将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伍女士进行解释说明,经调解,网站赔偿伍女士4500元。

  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对自己要去往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情况需要事前多做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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