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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球鞋不满意“7天无理由退货”帮消费者退了货

2014-10-1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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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6月初,消费者师女士在石狮一家球鞋旗舰店的网站以26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球鞋,到货后发现该球鞋的质量跟自己预期的标准有差距,觉得与同等质量的其他球鞋相比价格有点贵,于是在网上申请退款,可是商家迟迟...

  6月初,消费者师女士在石狮一家球鞋旗舰店的网站以26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球鞋,到货后发现该球鞋的质量跟自己预期的标准有差距,觉得与同等质量的其他球鞋相比价格有点贵,于是在网上申请退款,可是商家迟迟不给处理。石狮宝盖工商所介入之后,商家坚称球鞋寄出前都有检查,不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是消费者买完了又后悔,不符合总公司的退货要求。最终在调解人员的耐心解释下,商家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退货。

  解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纠纷成了近年来的投诉热点。依据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在处理的网购投诉案例中,7天无理由退货纠纷占有很大比重,除了很多消费者不理解7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政策,也存在一些商家故意刁难消费者的行为。工商人员告诉记者,类似案例除了消费者要懂得维权之外,经营者也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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