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灵宝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接三门峡市某单位张某等四位退休职工投诉称:他们退休后分别在灵宝故县镇城东黄河滩承包苹果园,2006年3月份从灵宝市故县镇某农资门市部购买了35箱福美砷农药,用喷雾器向果树喷洒,使用过程中发现用木棍向药池搅拌感到很沉,清理农药池时,发现池底部有1公分厚的细毛砂,喷雾器也被损坏。且发现农药对果树腐烂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2007年2月底果树腐烂病更为严重,导致很多果树主枝被据掉。请求工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该事件调查处理。
灵宝市工商局经济检查队接到投诉后,先后到故县镇受害果农的果园进行实地调查,到销售者和三门峡某农药总经销商了解情况。由于经营者提供了进货发票及农药三证,而消费者却损害事实发生,因此争议较大,经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007年8月27日,达成协议,经销商补偿果农经济损失4600元,化解了这起群体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