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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网络足球赌场 两经营者分获刑罚

2019-08-21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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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7年年初,被告人苏X喜、张X合谋通过***网站开设网络足球赌场,并约定由被告人苏X喜负责提供赌博网站及赌博账号,由被告人张庆负责发展下线代理和下线参赌,赌博所产生的盈亏由苏X喜负责20%,张庆负责80%。...

  2007年年初,被告人苏X喜、张X合谋通过“***”网站开设网络足球赌场,并约定由被告人苏X喜负责提供赌博网站及赌博账号,由被告人张庆负责发展下线代理和下线参赌,赌博所产生的盈亏由苏X喜负责20%,张庆负责80%。2008年7月至2008年10月期间,两被告人通过计算机网络接受参赌人员乐某、何某等6人(均另处理)的投注共3894笔,累计投注人民币324万余元。其中张庆和苏X喜的实际违法所得分别为人民币10万元和4万元。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庆和苏X喜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计算机赌博网站组织网络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两被告人均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对两被告进行了从轻处罚。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两被告人张庆、苏X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对两被告人的违法所得14万元予以追缴,对供犯罪所用的二台手提电脑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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