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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军事演习航班取消 改乘长途大巴引纠纷

2019-09-05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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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消费者季女士于2006年8月2日在上海某旅行社预定了8月19日上海-青岛双飞三日游,并购买回程机票。但8月21日旅游结束欲登机回上海时,季女士突然接到该旅行社通知,称回程航班临时取消了,旅行社只能用大巴士接送游客返沪。季女士及其他游客难以接受这种突发情

消费者季女士于2006年8月2日在上海某旅行社预定了8月19日上海-青岛双飞三日游,并购买回程机票。但8月21日旅游结束欲登机回上海时,季女士突然接到该旅行社通知,称回程航班临时取消了,旅行社只能用大巴士接送游客返沪。季女士及其他游客难以接受这种突发情况,于是向航空公司了解后得知,当天根本没有该旅行社预定的这个航班,而其它航次都是正常起飞的。该旅行社怎么糊弄欺骗游客呢?与该旅行社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但旅行社只同意退还游客机票与车票之差价费用,不同意游客的赔偿要求。季女士等不接受此种解决方式。
经向该旅行社和青岛航空公司了解,原来在8月21日,中俄两国在青岛海域上空举行军事演习,故多个航班次被取消,而季女士等所预定的航班亦在取消范围之列。
调解结果:
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三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本例中,中俄军事演习为政府行为,应属不可抗力,故航班因此被取消,对于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旅行社至少应退还给游客乘坐大巴与飞机的差价。经与季女士等多次解释,获得其理解,旅行社亦将差价费用退还给季女士。
消费提示:
不可抗力给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表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成为旅游经营者的免责理由,对于由此引起的景点未游、少游或行程取消、交通方式更换等情况旅游者应按约定的标准退还门票费用或者部分旅游费用。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了解并约定哪些是不可抗力因素,该如何补偿或赔偿。一旦纠纷发生,旅游者应理性地看待旅行社合理范围内的补偿方式,盲目或过高的要求可能会导致维权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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