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6日,长丰消费者闫先生从水湖镇一超市购买了20包牛肉干,回家打开包装袋时,发现有几块牛肉干已上霉,不能食用。闫先生找到超市要求退货赔偿,遭到超市拒绝。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找到超市负责人协调,最后超市负责人同意退货,并按其承诺十倍赔偿闫先生200元。
点评:“美味”转眼变成“霉味”
你说高高兴兴买的牛肉干,本想品尝美味,却发现上霉了,真够闹心的!最普通的、司空见惯的食品不卫生案例,却是见微知著,看来食品安全还是要常抓不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