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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2019-09-0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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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管家经纪人刘先生是资深经纪人,在与托管客户谈业务时,经常遇到客户谈以前的租赁纠纷。刘先生指出,房屋租赁遇到纠纷后要及时处理,必要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9月20日,经纪人刘先生接

  房管家经纪人刘先生是资深经纪人,在与托管客户谈业务时,经常遇到客户谈以前的租赁纠纷。刘先生指出,房屋租赁遇到纠纷后要及时处理,必要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

  9月20日,经纪人刘先生接待了一位求租客户冯先生,要求租赁某小区的房子,而且户型、楼层都有要求。原来,冯先生3年来一直租赁这个小区的一套70多平方米2室一厅的房子。今年9月28日,房子到期了,因为楼下就是冯先生开的干洗店,孩子在附近上学,8月28日房主就告诉冯先生一个月后搬家,看着房价在涨,房主准备将房子卖了。

  经纪人刘先生告诉冯先生,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不久,经纪人刘先生在冯先生要求的小区联系了一套房子,面积80多平方米,租金每月只比原来的房子多交100元/平方米。冯先生很满意,9月28日冯先生顺利腾出房子,方便原房主出售。

  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

  那日,房主郑宇女士走进房管家。半个月前,郑宇的一套房子租赁给了房客张女士夫妇,目前租赁合同到期,她想把这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委托房管家出租,可是原房客张女士夫妇没了踪影,也不能砸锁进屋。

  经纪人刘先生热情地接待了郑宇女士,他告诉郑女士,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

  郑宇女士说,我试着联系一下吧。一周后,郑宇女士满面春风地来到了房管家。原来,房客张女士妈妈病重,夫妇二人立刻回家,在车上将手机丢失,没了房主郑宇的联系方式。好在郑宇女士经过刘先生提醒,想起了张女士打工的单位。正好张女士给单位打电话申请续假,单位人告诉张女士郑宇找她,张女士马上联系了郑宇,向她道歉,同时将租金打到了郑女士的银行卡上。

  郑宇女士到房管家办理了房屋托管手续。而不久后,张女士回长,也找到了房管家,要经纪人刘先生帮她联系买套房子,这两天,已经相中了房子,正准备签协议呢。

  续租时

  房主提升租金标准

  于蓝2009年9月租赁了一套房子,60多平方米,租期一年,当时的租金是1000元/月。到了今年9月初,合同到期了,于蓝要求续租。

  房主当时准备将房子委托房管家出租,租金提出要1300元/月。房管家经纪人刘先生经过实地考察,建议按照1200元/月出租。房主考虑到于蓝是原承租人,还想租给于蓝,但租金要提高一些,于蓝不同意,但还想租这套房子 。

  经纪人刘先生指出,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因为房主已经将房子委托房管家,于蓝需要与房管家签订租赁协议。于蓝调查了一下周边房屋出租情况,发现目前1200元/月的租金的确合理,房管家还不吃差价,于是与房管家签订了租赁合同,成了房管家的房客。

  经纪人刘先生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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