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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明确开发商责任 避免因暖气漏水发生纠纷

2014-10-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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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冬供热季即将到来,目前供热部门正对各居民小区进行注水打压试验。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后,都会发生购置新房的市民因暖气跑水问题,与供热单位、房屋建设单位发生纠纷的情况。为保障用热户权益,天津市供热办...

  今冬供热季即将到来,目前供热部门正对各居民小区进行注水打压试验。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后,都会发生购置新房的市民因暖气跑水问题,与供热单位、房屋建设单位发生纠纷的情况。为保障用热户权益,天津市供热办要求,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在用热前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打压试水当天家中一定留人

  据了解,打压试水主要是检测居民家中管道是否有漏水现象。打压试水时居民要注意暖气片、暖气管道接口处和暖气管道阀门处是否有由于老化、松动等原因导致的漏水现象,是否有管道阻塞问题。由于在打压试水期间暖气可能会出现渗水、漏水的情况,因此,打压试水当天家中一定要留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开发商签承诺书明确责任

  在打压试水阶段,如发生漏水问题,属于“两个供热期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应与房屋建设单位联系。今年,为进一步做好新建房屋保修期的供热工作,保障用热户权益,市供热办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提前签订《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保修承诺书》,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各区、县供热办公室对开发建设单位新建房屋供热保修工作进行监管。

  《承诺书》中明确规定,房屋建设单位需在正式供热开始前30日,完成新建项目供热二次管网和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调试和冷态运行等工作,使其具备供热条件。同时,应严格执行“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等内容。

  此外,房屋建设单位应向用热户公示保修期的供热报修电话、信访服务电话及负责人等信息,并保证供热采暖期24小时专职服务人员在岗,负责24小时内解决用热户所反映的问题,包括供热设施的调试、入户测温、设施维修等。

  完成40多个社区老旧管网改造

  针对上个供热季出现的问题,各供热单位结合供热改燃并网、旧管网改造、供热节能改造、供热单户分环改造等,提高供热能力。其中,对11座锅炉房进行改燃并网工程,对房屋保温性能较差的23片小区改造房屋保温性能,对50余片小区实施大板楼节能改造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保温差的问题,提高能源利用率。在今冬供热季到来前,将完成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存在管网老化问题的40多个社区老旧管网的提升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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