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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药品罚金不封顶 最高判死刑

2019-08-2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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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基本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市高院近期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制售有

  昨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基本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市高院近期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从严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后果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得倾家荡产甚至死刑。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实习生 陈晓洁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

  可能倾家荡产或判死刑

  意见称,将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告人的财产刑适用力度,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坚决遏制通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牟取暴利的动机,剥夺再犯能力。此类犯罪行为将付出沉重代价,罚金不设上限,后果严重者可能会倾家荡产,没有能力再去犯罪。

  意见称,实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同时构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要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深挖细查严打保护伞

  徇私舞弊将从重处罚

  意见称,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刑法规定以食品监管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徇私舞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市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食品药品领域,若法院发现行政机关履行职务时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构成刑事犯罪的,法院有权向有关方面提出追刑建议。如果发现执法部门有违纪行为,法院有权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对其进行处理。

  不再是损失多少赔多少

  不一定是谁主张谁举证

  市高院有关人士表示,一般的民事赔偿是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对于因食品药品有毒有害而引发的赔偿,将采取惩罚性赔偿手段,即赔偿中的一半用于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另一半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惩罚。

  意见称,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的同时,强化对食品药品消费者的特别保护,在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对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受害人给予适当倾斜。

  市高院有关人士表示,一般的民事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消费领域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就不一定。因为消费者的判断能力有限,诉讼过程中,只要消费者能举出相互关系如医患关系及后果,法官便会把更多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另一方如医院,让医院去找证据。

  案例1

  毒死34条土狗卖给餐馆

  盗窃罪销售有毒食品罪

  重庆晚报讯 为了钱,两名被告毒死34条土狗,再把这些死狗卖到餐馆。最终,两人被梁平县法院判处盗窃罪和销售有毒食品罪,分别获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汤小松先后邀约孙文均和“三娃”、“李国儿”、周传亮(均另案处理)窜至四川省大竹县石桥铺镇生龙村、复林安村、四河村,以及我市梁平县碧山镇平桥村、川主村,用含有剧毒物质氰化钠的“三步倒”给当地土狗下药后盗走。

  2010年10月20日,汤小松、孙文均和周传亮窜至梁平县碧山镇川主村公路上,盗得村民一条狗后,被镇派出所干警查获,汤小松被当场抓获。经查,汤小松共计盗走20条狗,孙文均共计盗走14条狗。经梁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汤小松盗窃的20条狗价值人民币1361元,孙文均盗窃的14条狗价值人民币967元。

  2010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汤小松、孙文均明知狗尸体里含有毒物质,将狗肉卖给大竹县石桥铺镇的袁永国,袁永国后将狗肉卖给大竹县的餐厅用于食用。汤小松参与销赃金额700余元,孙文均参与销赃金额500余元。[page]

  法院认为,汤小松、孙文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汤小松、孙文均将有毒的狗肉予以销售,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已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为销售有毒食品罪。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实习生 陈晓洁

  案例2

  增加黏性提高亮色

  土豆粉里添加明矾

  重庆晚报讯 自己生产加工的土豆粉条易断,卖不起价。合川女老板张某便自费前往河南“拜师学艺”,往土豆粉里违规加入添加剂。合川区警方昨日通报,该区警方一举端掉一个制售有毒有害土豆粉条的窝点,缴获未销售成品近一吨。

  6月13日,合川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粉条涉嫌违规使用添加剂。为调查取证,该局经侦支队民警两次从市场上购买该厂生产的土豆粉条,送往市质量监督所化验。两次检验的结果为粉条有铝残留物,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由于该食品包装未写明厂址,专案民警通过侦查锁定该厂位于合川钓鱼城一民房内。6月13日下午,警方集约20多名民警对该生产窝点进行查控。当民警冲进生产车间时,几名工人正在包装土豆粉。民警当场从生产车间内查获大量违法食品添加剂明矾,以及还未来得及销售的土豆粉近一吨。

  女老板张某交代,两年前她开始制作土豆粉条。由于技术不过关,土豆粉条易断,色泽差。不明就里的她通过别人牵线搭桥,前往河南“拜师学艺”。师傅一句话让她茅塞顿开:往土豆粉里添加明矾,既可增加黏性,又可提高色泽度。

  民警指着从车间里搜出的《淀粉制品几种违规添加剂》的名单向张某追问:明知土豆粉条中不允许添加明矾,为何还要往里面添加?张某称,最初她也认为往里面添加这些(指明矾)不妥,为此还专门到食品监督部门咨询过相关政策。但她仍未抵挡住诱惑,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目前,张某和丈夫孟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刑拘,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重庆晚报记者 徐其勇

  案例3

  50起保健食品案件

  不法分子紧盯老人儿童

  重庆晚报讯 市食药监局昨日通报,自5月中旬发起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截至目前,已对全市1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4500多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除查获假冒伪劣保健食品2700多盒外,还立案查处50起保健食品案件,其中5起重大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由于案件重大,该局没有透露案件细节。但相关人士表示,这些案件有着明显特征,主要涉及减肥药、壮阳药、老年人群的降血压血脂药,以及儿童补钙补维生素等营养食品。由于老年人和儿童市场巨大,以及这类人群普遍存在从众、盲目的心理,因而成为不法分子的主要目标。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卢发其表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生产经营者将面临货值金额10至20倍的处罚。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24小时热线68810509举报。

  该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介绍,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一些保健食品打着纯天然旗号,其实是违规添加了大量药品。比如一些自称有助降血压的保健食品,因违规添加了药品成分,患者服用后感觉效果明显,可能不再按照医嘱服用降压药,而这就可能引发意外。

  市食药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称,四方面可以辨别保健食品真伪。首先,标志与批准文号应标在主版面的左上方。第二,保健食品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其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第三,保健食品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功能。第四,外包装上有清晰明确的主要原料、适宜和不适宜人群、厂名厂址、使用方法、规格、保质期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重庆晚报记者 黎奎 实习记者 周小平[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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