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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根据民法典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

2020-06-0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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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法律上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但有的时候见义勇为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此北京拟根据民法典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北京拟根据民法典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

  今年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见义勇为免责的相关内容。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市民政局还特别提醒,本市对京籍、非京籍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统一奖励标准。“对京籍、非京籍人员的认定、奖励上一视同仁,非京籍人员的相关档案我们也会帮忙转到外地。也就是说,只要在北京范围内的见义勇为行为,都会大力表彰。”

北京拟根据民法典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三、见义勇为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北京拟根据民法典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的相关内容。见义勇为本是一种传统的美德,但近些年见义勇为的人还会因为自己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因此就需要法律对其进行保护,进行免责或者是补偿。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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