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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今天早上我骑电动两轮车逆向车子已经停下来了。被三轮车迎面撞倒。而且三轮车闯红灯。谁
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我1989年4月高中毕业后经过劳动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批文批准入了父亲的所在全民所有制工作单对下属的
你好,对于工龄工资是否属于福利的问题,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劳动法对工龄工资的计算是有规定的,建议大家可以在进公司之前就这个问题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大概只有一两成概率会被录取.但是公司里有熟人,签了三年的三方协议(违约的话,违法吗?
如果单位确实进行了专业培训,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合法的。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发放本人的基本工资吗
不是的,工伤休养期间正常发工资。
小时工被劳务公司开除有方便工资吗?
法律分析:有工资,如果不发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个人举报投标可以吗?
可以按照政策办理
青岛技术合同认定税减政策有哪些,怎么规定
技术合同减免税由企业申报,经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省科技厅技术管理办公室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办理技术合同认定; 2、填写减免税申请表; 3、持技术合同原件一份,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行政机关能否委托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行使政务服务等行政职能?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你好,我想问一下2023工程发包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经依法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施工招标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二条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施工是否需要资质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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