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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登记疑难问题概述

2019-01-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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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哪种情形,国内自然人可成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答:外商并购境内公司,原境内公司中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问: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

  问:哪种情形,国内自然人可成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

  答:外商并购境内公司,原境内公司中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问: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企业。

  问:什么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问:依据外资法律规范的规定,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有哪些?

  答:包括四种形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可以是自然人吗?

  答:设立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包括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

  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答:主要特点是: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属股权式合营企业,体现除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四共原则”。

  (三)、是税后分配原则。

  (四)、是董事会原则。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答:主要特点是:

  (一)、它不一定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属契约式合作企业,中外各方的投资一般不折算成出资比例,企业的利润也不按出资比例分配。

  (三)、是税前回收投资原则。

  (四)、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

  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一定是公司吗?

  答:中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包括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

  问:自然人可否成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

  答:自然人不能成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

  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吗?

  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page]

  问: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权利机构通常采取什么形式?

  答:只能设立联合管理机构。

  问: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权利机构通常采取什么形式 ?

  答:董事会。

  问:什么是外资公司?

  答: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举办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问:外资公司的形式有几种?

  答:其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

  问: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的外商合资公司是指哪种公司?

  答:是指由两个以上境外投资人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公司。即多个投资主体。

  问: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的外商独资公司是指哪种公司?

  答:是指由一个境外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公司,该投资者可为外国的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即单个投资主体。

  问: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通常是什么形式?

  答:一般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问:什么是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答:外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法人。

  问:以发起式核准募集式设立的外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是否全部应是外国股东?

  答:不是,其发起人至少有一个是外国股东。

  问: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指什么?

  答: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应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分公司、分厂、经销部、门市部等,不具有法人资格。

  问: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机构?

  答:是指不从事经营活动,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活动提供联络活动的机构。

  问: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分为哪些类?

  答:《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四条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

  问: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来深圳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该境外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当如何出具?

  答:其合法开业证明应当由英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英国当地使(领)馆认证。

  问:《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答: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境外股东、发起人(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字。[page]

  问:《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答: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问:公司申请迁移的,公司向迁出地登记机关申请迁移证明的应提交哪些主要文件?

  答: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及营业执照原件

  问:外商投资的公司再投资的,公司登记机关对哪些问题不再审查?

  答:对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不再审查:

  (一)、投资资格的限制(注册资本已缴清;开始盈利;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二)、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问:外商投资的公司再投资的,在投资产业上有何限制?

  答: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类的产业,可以直接登记;属于允许类的,可以直接登记;属于限制类行业的,需省级审批部门审批;属禁止类行业的,不得登记。

  问:一个境外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可投资多少家有限责任公司?

  答:无限制。

  问:一个境外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再投资的,可设立多少家有限责任公司?

  答: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公司。

  问:一个境外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再投资的,可设立多少家有限责任公司?

  答:无限制。

  问:上海的外资企业需要在深圳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相关程序?

  答:(一)、隶属企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董事会决议。

  (二)、由隶属企业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人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复印件(本市免交)

  (四)、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问:外资企业在深圳是否可以设立办事处?

  答: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

  问:深圳外商投资企业,现要在上海设立一家分公司,需要在深圳工商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答:在深圳工商登记部门不需要办理手续,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后,公司办理异地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问:注册生产型的外资企业,需要注册资本多少?

  答:外商投资企业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

  问:同一个外国母公司下属的不同外商独资企业中的总经理是否能相互兼职?

  答:可以。[page]

  问:现在能否办理外资企业办事处的延期手续?如不能办理,是否直接注销?

  答: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可以办理注销。

  问:外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是否可以同时有英文和中文名字?

  答:不可使用英文。

  问:公司英文名称改变,但中文名称不变,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工商登记机关不办理公司英文名称的核准。

  问:个人独资公司和港澳合资有限公司设立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答: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合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

  问:香港人是否可以购买内资企业的股权,如果可以,手续如何办理?

  答:可以办理。按照内资转外资企业的转型变更登记的手续办理。

  问:来料加工厂的营业执照到期后能否办理延期?

  答:先到区贸工局审批,再到工商局办理延期登记。

  问:税区内的外贸公司,在保税区外注册一家分公司,是否允许,并且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经营范围有禁止在保税区外经营的项目,不可以在保税区外设立分公司。问:内资运输公司能否转变成外资运输公司,重新设立一家外资运输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答:先到市贸工局办理内资转外资审批,再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内资变更,外资开业登记。

  问:外商独资企业在深圳办一个分理处如何申请?

  答: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

  问:公司增加开发和销售软件的经营范围,有关办理程序、需要递交什么资料?

  答:先到市贸工局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审批,再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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