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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审批

2019-01-1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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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审批或审核)(二)设定依据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3、《外资企业法》及《

(一)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审批或审核)
(二)设定依据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
3、《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1995〕外经贸法发第366号)等。
(三)受理条件
1、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确有正当的减少投资总额或注册资金的理由;
2、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3、不侵犯债权人利益;
4、企业按规定程序在省级以上报纸至少已公告3次;
5、有关文件资料已按要求准备齐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且回收完毕的。
(四)许可数量
不限。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根据受理条件,将材料备齐后报送市商务局;
2、对受理的申请,属市商务局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项目,由市商务局依法审批; [page]
3、对属市商务局审核的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项目,由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材料报送省商务厅。
4、需要送达申请人的行政许可证件,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由市商务局通知申请人到本局领取。
(六)办理期限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的规定,初审30日,复审30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初审需报:
1、企业董事长签名并加盖企业印鉴的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并签名的董事会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签署的对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4、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5、营业执照副本。
复审需报:
1、三次登载公司调低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2、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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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为多少?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 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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