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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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是由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创建并运营维护的。《找法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您与找法网之间关于使用、接受找法网服务订立的协议。在您注册成为找法网的用户或者浏览、使用找法网的各项服务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

1、总则

1.1 您根据提示注册找法网,接受或同意本协议,且完成了注册程序后,您即取得找法网用户名及密码,成为找法网的用户,本协议即对您有法律约束力,您应该遵守本协议。您在浏览、使用或者接受找法网各项服务时即表示您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您应该终止使用及接受找法网的服务。

1.2 找法网对本协议可以随时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找法网对于本协议的更新内容不会另行通知您。您应该定期浏览本协议,以了解本协议是否更新修改。若您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您应该立即终止使用及接受找法网的相关服务。若您继续使用及接受找法网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1.3 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包括您在找法网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找法网上公布的法律声明、隐私权政策以及找法网规则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您使用及接受找法网的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并愿意接受其约束。

1.4 除经找法网特别声明外,您使用或接受找法网内的任何新产品、新增服务、新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2、找法网的服务

2.1找法网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找法网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法律信息服务、找律师等服务,具体详情以相关服务介绍页面内容为准。

2.2 找法网仅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为您提供相关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络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络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您自行负担。

2.3 找法网为您提供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找法网在提供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服务向您收取一定的费用。找法网会对收费项目给予明确的提示,以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您可以选择不接受、不使用这部分服务。

2.4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找法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无需另行通知您,也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服务发生变更、中断、终止后,找法网仍有以下权利:

2.4.1找法网有权保留您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行为记录;

2.4.2如您在服务变更、中断、终止前,在找法网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条款的行为,找法网仍可行使本服务条款所规定的权利。

2.5 找法网作为一个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您在找法网上获得的非找法网发布的各种法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的回复、律师发布的文章、律师上传的案例、当事人发布的咨询、评论等,均不代表找法网赞同其观点或已证实内容的真实性,您不能仅根据以上律师发布的信息作为处理纠纷、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直接依据及解决方案。如确有必要,您应当联系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咨询。

2.6 您在找法网上发布的各类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评论、感谢、文章、案例等,均不代表找法网赞同您的观点或者已经证实内容的真实性。

3、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3.1一经注册,您即有权利拥有及使用自己在找法网的用户名和密码,您可以设置、更改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随时登录找法网。您应该对以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您注册的用户名出现以下情况,找法网有权禁止您在找法网的一切行为:

3.1.1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或音近名称注册;

3.1.2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1.3以找法网、找法网产品、找法网网站、找法网版块等相关或相近名称注册;

3.1.4以含有恶意人身攻击或淫秽字眼的名称注册;

3.1.5以“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等名称注册;

3.1.6以机器手段批量注册;

3.1.7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注册行为。

3.2 您理解并同意,您必须保证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不应将您的用户名、密码转让、出售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您自身保管不当、主动泄露、遭受他人诈骗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其他任何损失或损害的,找法网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您授权他人登录、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的,您应该对被授权人在该用户名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若您发现您的用户名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情况的,应及时通知找法网,并有权通知找法网采取暂停该用户名的登录和使用等措施。

3.3 因您个人原因导致您的密码遗失的,找法网提供找回密码的服务,您必须按照找法网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并确保提供的信息资料是真实有效,并根据操作找回密码。您理解并同意,若您不愿意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找法网有权拒绝提供找回密码服务。

3.4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根据法律政策、业务发展等需要,找法网将依法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您理解并同意,若您未按照找法网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者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实、不完整等情况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以及找法网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3.5 您有权浏览找法网上发布的信息、向找法网发布咨询、根据需要找律师以及其他找法网根据与您的合作关系提供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无论您是注册用户还是非注册用户,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找法网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5.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3.5.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找法网的网络服务系统。

3.5.3、不得利用找法网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6 您可以在找法网上发布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以及评论等,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找法网的发布说明。如违法发布,您理解并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您自行负责,与找法网无关。如果您发布的作品、内容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等权利的内容,找法网有权在不经您准许的情况下删除您在找法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找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找法网的权利与义务

4.1 找法网有权对您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认证,终止对含有不全或者不实信息账号的一切服务。

4.2 对于网站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发布的信息、咨询、文集等数据,无论您是否继续使用、接受找法网的服务,找法网拥有所有权。

您发布的咨询、文集、案例等信息,因找法网页面的改版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对其进行调整或者屏蔽或者删除的,找法网有权进行修改。

4.3 您理解并同意,您成为找法网的用户后,并不必然享有找法网公布的服务,找法网有权根据您与找法网的合作关系设置您使用找法网的权限。

4.4 找法网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及其所发布的信息。找法网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以及在使用找法网服务时所提供的其他非公开信息内容。但以下情形除外:

4.4.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4.4.2、只有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才能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4.4.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4.4、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4.5、为维护找法网合法权益;

4.4.6、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4.5 对于您上传到找法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您同意找法网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6 找法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找法网用户名及密码、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的用户名或利用用户名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找法网有权回收其用户名及密码。同时,找法网网站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4.7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找法网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您的全部服务:

4.7.1、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找法网管理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7.2、您因在找法网上的不当行为被行政或司法机构拘留或起诉;

4.7.3、您丧失使用网站服务的行为能力;

4.7.4、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4.7.5、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

4.7.6、您传播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经查证属实的;

4.7.7、其它找法网认为需要终止服务的情况。您的服务终止后,您即刻不能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即刻终止,找法网对您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找法网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用户名下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找法网有权继续保存您留存在找法网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个人信息。

4.8 找法网提供的法律服务所涉及的物权和知识产权归属找法网,但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

5、法律责任

5.1 您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及相关服务条款,侵犯找法网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造成找法网损失或损害的,您同意找法网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5.2 您在使用、接受找法网服务时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德,利用找法网提供的服务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的,找法网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关闭您的用户名,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因为您上述行为对找法网造成损失的,您同意对找法网赔偿损失。

5.3因您的行为导致找法网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以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您应该赔偿找法网的上述全部损失。如果您的行为导致找法网遭受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找法网首先承担了对第三人的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可以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6、免责声明

6.1 找法网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损失和风险。由此导致您不能使用找法网的服务所产生的损失及责任,找法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找法网不保证找法网上所有的内容的真实性、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回复、律师文集、律师案例、咨询、评论等。

6.3 找法网提供及包含的内容、信息只是为传播有益信息之用,并不能作交易投资、解决问题、防范风险的直接依据。对于找法网上传输的任何内容的正确性、实用性、可获得性,找法网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基于此类内容所作的交易投资、解决问题、风险防范的决定,找法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4 在任何情况下,非因找法网平台原因导致您在使用找法网平台服务或通过找法网平台交易过程中的损失,均应由您自行承担或解决,找法网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6.4.1因不可抗力或找法网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找法网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您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4.2您在找法网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6.4.3您在找法网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4.4您使用出现在找法网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您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您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6.4.5您在找法网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4.6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6.5 找法网上包括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提供这些链接不表明找法网同意其内容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安全有效性。找法网不对这些网站的可用性或内容、或因使用这些内容而导致的损害或伤害承担任何责任。您访问这些链接所产生的风险以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您与找法网就本协议相关条款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诉诸法院。任何诉诸于诉讼程序的法律争议,将以找法网工商注册所在地法院(即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管辖法院,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此有强制性规定。

7.3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合法或者无法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及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4 找法网保留随时修改本协议条款的权利,您在使用找法网相关服务时,应该定期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本协议,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本协议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7.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