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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官司怎么打?

第101期 找法网(微信号:遇事找法网)

小额诉讼程序(以下简称小额诉讼)是针对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简易程序更简易的一审终审诉讼程序。对于快速处理小额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小额性纠纷、节约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小额诉讼的特点是什么?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小额诉讼案件有什么实用的操作技巧?本期《专家说法》邀请到谭冬梅律师为我们分析小额诉讼的操作实务与技巧。

小额诉讼的特点

小额诉讼的特点是:小额、简易、效率。

1、小额

就案件标的额而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其标的额必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

以广东为例,目前已经公布的“广东省2014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481元,其30%即为17844.3元。也就是说,在广东省内,只有总标的额在17844.3元以下的案件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简易

小额诉讼案件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程序有所简化,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日,答辩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小额诉讼庭审过程灵活,简便安排,可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来举证、质证的辩论,同时力求一次开庭查清案件事实并当庭宣判,判决书采用简化格式。

3、效率

小额诉讼案件可以申请在晚间、休息日、节假日进行调解或开庭,便利了当事人。小额诉讼案件原则上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审限至三个月。小额诉讼案件一般会速审速结,同时一旦宣判,则判决不能上诉,采用一审终审制。对于涉及小额诉讼程序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和转换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的裁定,同样适用一审终审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率。

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立案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金额给付案件,适用不额诉讼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具体案件类型包括:

1、借款、买卖、租赁、借用、承揽、储蓄存款、服务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品质量损害等人身、财产侵权案件;

3、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件;

4、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给付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5、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6、身份关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

7、身份关系明确的继承纠纷,不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8、其他可以适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小额诉讼的诉讼流程

小额诉讼的诉讼流程如下:

1、立案。一般情况下,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就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上的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但如果案件不属于上文所说的8种案件之内,则即使符合30%的标准,也要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送达。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开庭审理。送达后若发现该案不适宜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这些情形包括:

(1)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导致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的;需追加当事人导致送达困难的;

(2)被告反诉的;

(3)需鉴定、评估、勘验的;

(4)需要调查取证且案件不能在45日内审结的;

(5)需中止审理的;其它不宜继续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情形。

4、结案。小额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一个月内不能审结的,经主管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结制,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小额诉讼的操作实务与技巧

小额诉讼程序比简易程序更加简易,为了达到效率、便民的要求,在程序上也有所变通。我们的案件如果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条件,应当注意以下操作实务与技巧:

1、申请在晚间、休息日、节假日进行调解或开庭。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开庭时间都在工作日,这样对上班族来说很不方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可以申请在晚间、休息日、节假日等下班时间进行开庭。

2、根据小额诉讼程序特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由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事实部分均比较清楚,所以,小额诉讼案件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来举证、质证和辩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部分可以简略进行。

3、巧用小额诉讼快速解决纠纷,节约时间成本。小额诉讼案件原则上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审限至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限是六个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再延长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限是三个月。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限一般是一个月,特殊情况才可延长至三个月。所以,巧用小额诉讼解决纠纷,可以大大节约诉讼的时间成本。

4、注意规避小额诉讼程序简化,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较短带来的被动局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日,答辩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注意控制和把握这个时间节点,以免错过举证及答辩期限而错失胜诉权。

5、谨慎对待小额诉讼的一审终审制。为了方便当事人,小额诉讼案件一般会速审速结,采用一审终审制(即案件一旦宣判,则判决不能上诉),对于涉及小额诉讼程序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和转换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的裁定,同样适用一审终审制。如当事人不服,只能申请再审。

比如,A与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A借了B一万元,逾期未还,B诉至法院,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若案件宣判,则A与B都不能因为不服判决而上诉,只能据此判决申请再审,但除非是程序存在瑕疵,重审或改判的概率较低。

结语

小额诉讼简便、快捷,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率。自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特别是《新民诉法解释》施行后,各地法院先后制定一系列规范文件,小额诉讼被大力推广。无论是当事人朋友,还是同行律师,掌握小额诉讼的操作实务与技巧,利用小额诉讼及时化解日常生活中的小额纠纷,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等意义重在而深远。

本期专家律师

谭冬梅律师福田区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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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冬梅律师,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讲师,中国劳动法律服务平台秘书长。自2003年执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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