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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对怀孕的未成年少女负责?

第39期 找法网(微信号:遇事找法网)

生活品质的提高使得孩子们性成熟的时间越来越早,而我国的性教育一直都没有真正的落实到位。由于早熟的生理需求,再加上从学校或父母那里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孩子们便自己去摸索,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少女打胎或生产就是教育不力导致的不良后果。当未成年少女因为懵懂无知受到性伤害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本期专家说法邀请到刘德高律师为您解析:谁来对怀孕的未成年少女负责?

现状分析:

“13岁初中女生与30多岁的男网友第一次约会就发生关系并怀孕”、“高一年级仅14岁的两名同班同学偷吃禁果导致怀孕”,这只是发生在市内一家大医院诸多“低龄人流”个案中的其中两个,案例中的女主角都是未成年人,她们面临的是第一次人工流产带来的伤害。

联合国人口基金30日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尽管全球未成年人怀孕现象呈下降趋势,但发展中国家每年仍有超过700万不满18岁的少女当上妈妈。报告呼吁国际社会采取综合办法,解决少女怀孕问题。报告说,发展中国家每年有730万不满18岁的女性怀孕生子,占全世界未成年人分娩案例的95%,其中有200万是15岁以下少女,她们因此面临严重的健康和社会后果。“许多情况下,未成年人怀孕是性侵犯和强制性行为的结果”。少女怀孕问题给发展中国家社区和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后果尤为突出。然而,全球每1美元的国际发展援助中,只有2美分投入到防止未成年人怀孕方面。

报告强调,国际社会应采取综合办法应对少女怀孕问题及挑战,比如确保女童入学、制止儿童婚姻、改变在性别角色和性别平等方面的态度,让更多青少年得到性和生殖健康方面的教育和服务等。

未成年少女怀孕,男女双方责任如何界定?

若男方已经成年,那么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其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也就是在三年到十年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如果发生关系的男女双方都未成年且小于14周岁而女方怀孕,那么男方不负刑事责任,女方怀孕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男方未满14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应当对女方的怀孕承担刑事责任,若因怀孕给女方造成伤害,或者女方决定生下已怀的孩子,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家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女方是否成年,男方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

如男方明知女方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男方则构成强奸罪,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如男方不知道女方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且从其外观也看不出是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则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但是男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女方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则男方不构成犯罪,但应承担民事责任。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对待此类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未成年男女双方谁来决定已孕胎儿的命运?

如果男女双方均未成年,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的,一般按女方家长的意见来处理。根据我国《民法》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所怀的孩子主要由女方的家长来代替女儿处理。

另外,在男女双方均未成年的情况下,二人发生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最终决定将孩子生下,那么孩子出生后如果女方将其送给了别人,男方可以起诉女方,将孩子要回。

专家结语:

未成年少女生殖器官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怀孕后容易引起各种并发症,少女人工流产容易引起感染、不育等并发症,早期性行为者宫颈癌发生率也较高。如果少女生产,则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会落到她们身上,使她们失去了求学、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影响她们一生的生活质量。

学校、家长、社会加强孩子的性教育,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未成年人也应加强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性知识,加强自身保护。建议司法机关加强对侵犯未成年人的当事人处罚力度,宣传典型案件,加强普及法律知识。(责任编辑:游航)

本期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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