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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租女友维权攻略

第25期 找法网(微信号:遇事找法网)

“情人节出租,逛街:150元/小时(鞋底要报销);吃饭:80元/小时(雇主请客制);陪看电影:100元/小时,3场以上8折优惠(禁止看黄色电影);陪聚会:150元/次;拉手:100元/次;拥抱:200元/次;接吻:300元/次(牙缝不能有菜叶)。如在一天接触中发生火花者,免收一切费用。非诚勿扰!”这条在网上热议的信息是否合法,下面由找法网专家说法本期特邀嘉宾张慧进律师为你解答。

租女友协议可以规定接吻、陪睡?

租情人过节,其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的体现,是雇主通过协议、合同的方式,约定受雇方履行一定义务,待完成后给付佣金的行为。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而租友合同是否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如果只是单纯要求受雇人提供陪雇主逛街、吃饭等劳务,则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包含了接吻、以恋人的身份约见亲友等,则涉及到了“男友”“女友”特定的人身性质,也违反了社会公德,不属于雇佣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不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卖淫嫖娼在我国属违法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内容,则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

租女友期间送的礼物能否要回?

租友期间送的礼物也可以有效力

如果送出礼物的一方在送礼物之前已清楚地知道对方是租来的“女友”或“男友”,则送给对方的礼物属于赠予物。赠予合同自赠予物交付时生效,赠予对方的礼物不能再要回来。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间,一方的亲友基于错误地认为租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一方的礼物,则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予,把已送出的礼物再要回来。

真正情侣之间的赠与要看具体情况

真正情侣之间的赠与,要区分是附条件的赠予还是未附条件的赠予。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予,在对方未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时,可撤销赠予。例如送给对方的彩礼依据习俗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分手,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如果是未附条件的赠予,例如在情人节送给对方的礼物,在赠予物交付之时,赠予合同已经生效。分手时不能再要回来了。

违反租友协议,受损方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租友行为是一种新型的现象,容易带来纠纷,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所以在租友过程中应注意防范, 择友必须慎重,并订立书面协议。租友合同应该对于租金(报酬)数额与支付、收取的礼金的分配、表演的技术与配合、以及人身安全保障、违约责任等等做出明确的书面约定,为日后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对于租友协议中合法有效的条款,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按协议的约定赔偿,例如返还已支付的报酬、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于租友协议中因涉及违反社会公德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 ,一方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已支付的报酬可要求返还,但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赔偿条款则不受法律保护。

租友是新生事物,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客观因素,虽然还没有现行法律直接进行规制,但根据“法不禁止皆可为”,对租友合同的法律效力应该予以认定。

专家结语

有人认为,租友合同标的是人身,人身不能作为债的标的,所以,租友合同是无效的,律师认为租友合同不是卖身合同,而是雇佣合同。租友合同并不是针对雇员的人身,而是雇员的行为。租友合同并不能要求雇员尽配偶的同居义务,而是要求雇员扮演恋人的角色而已。而恋人的角色,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关系的远近也是由当事人自己把握和配合。综上,人身是不能作为合同的标的,更不能把人当成商品,况且不管有没有效,这样的交易都与诚信的善良风俗不符,也暗藏很多隐患和风险,建议慎重对待。

本期专家律师

张慧进律师天河区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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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进律师,女,1998年起从事法律工作,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现为找法网特邀专业律师。张慧进律师专注于处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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