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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如何赔偿的?

2019-06-0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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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   建筑施工损害赔偿是发生在施工工作中的,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其他致人伤害事故的区别,建筑施工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的法律关系,以及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对建筑施工赔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人员过失行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发生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如果是作业人员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如职工殴斗造成人身伤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引起损害发生的有关物件主要指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其他意外情况。   二、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的区别 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主体 · 关于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和损害赔偿的规定 · 商业楼工程施工导致毗邻房屋损坏致房屋损坏赔偿案 特别推荐 · 建筑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确认分析 · 施工导致毗邻房屋损坏致房屋损坏赔偿案 共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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